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ITS)专项建设项目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服务/应用软件开发服务/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江苏省 | 公告时间 | 2020年10月28日 09:04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10月29日至2020年11月04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7号504室 | ||
开标时间 | 2020年11月19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7号5楼511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11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朱正军(技术),李秋实(商务)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951886237,025-58528643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3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秋实,025-58528643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7号504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汪律、顾建钧,025-83240902、83249924 | ||
附件: | |||
附件1 | 购买采购文件信息表.docx |
项目概况
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ITS)专项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7号504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ITC-2002AW2331
项目名称: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ITS)专项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1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019年1月1日新实施的个人所得税法,为个人所得税带来了重大变更,主要改革内容包括引入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大病医疗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合并为综合所得,实行综合所得与分类所得相集合的税制等新政策。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2019年在江苏省税务局正式单轨上线。伴随着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在落实减税降费,为纳税人送达减税红利的同时,也给税务部门的自然人税收管理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和挑战,尤其汇算清缴的办税压力,2020年全国共有1亿自然人纳税人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业务。
纳税自然人有着“数量大、流动频、不记账”的特点,为了更好的管理和服务纳税自然人,江苏省税务局决定针对这三个特点,启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专项建设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整体采购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整体采购项目及其所有分项目的采购活动;凡为分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分项目的采购活动。(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任意情形之一: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4时前的信用记录,通过以上查询渠道,投标人不得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29日 至 2020年11月0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7号504室
方式:邮购,请按照其它补充事宜要求办理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7号5楼511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如为新成立公司的,应提供于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3、招标文件邮购注意事项:请办理采购文件费用汇款手续,汇款用途请填写:具体项目编号+“标书费”;填写附件“购买采购文件信息表”。将填写后的“购买采购文件信息表”(word版)作为附件发送邮件到:js02583240902@163.com,邮件标题为:单位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购买采购文件”。
招标代理开户行信息:
户 名: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江苏路支行
帐 号:7321810182600023404
4、因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模式,请各投标人将投标文件通过顺丰或其它可靠快递,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寄送到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7号504室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具体快递收件人、联系电话见招标文件,文件寄出后,请发送短信到快递收件人联系号码告知:供应商名称+所投标项目编号+快递公司名称+快递单号,请考虑文件在途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寄送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30号
联系方式:李秋实,025-585286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7号504室
联系方式:汪律、顾建钧,025-83240902、832499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正军(技术),李秋实(商务)
电 话: 15951886237,025-58528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