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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社保费系统升级优化——自建共享平台的优化等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10-28 23:33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社保费系统升级优化——自建共享平台的优化等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服务/应用软件开发服务/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行政区域江苏省公告时间2020年10月28日 09:0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10月29日至2020年11月04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7号504室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8日 14:00
开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7号16楼1606会议室
预算金额¥178.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汤海波(技术),游璐(商务)
项目联系电话15190969218,025-58528644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3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游璐,025-58528644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7号50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汪律、顾建钧,025-83240902、83249924
附件:
附件1购买采购文件信息表.docx

项目概况

社保费系统升级优化——自建共享平台的优化等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7号504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1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ITC-2002AW2336

项目名称:社保费系统升级优化——自建共享平台的优化等

预算金额:17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了落实《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保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实现税费统征统管、同征同查,建立健全部门职责清晰、征管流程规范、缴费服务便民、征收管理高效的社保费征缴体制,全面提高社保资金征管效率,降低征收成本,实现社保费收入安全和可持续增长让中央满意,促进地方经济持续发展让地方满意,依法依规征收让企业满意,保障缴费人合法权益让人民满意。

基于以上要求,为进一步提升税务和人社部门之间的信息化水平,让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少跑马路、多跑网路”,建设社保费相关系统,实现部门间数据交换,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确保社保费征收管理职责划转平稳有序、顺利推进。

在现行社保费运行软件系统的基础上,为了优化和提升系统,使其更加平稳高效运转,继续深化服务体验,需对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社保费相关系统开发项目进行采购,确保社保费相关系统在生命周期内的正常运行、发展和完善。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整体采购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整体采购项目及其所有分项目的采购活动;凡为分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分项目的采购活动。(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任意情形之一: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4时前的信用记录,通过以上查询渠道,投标人不得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29日  至 2020年11月0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7号504室

方式:邮购,请按照其它补充事宜要求办理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7号16楼1606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如为新成立公司的,应提供于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3、招标文件邮购注意事项:请办理采购文件费用汇款手续,汇款用途请填写:具体项目编号+“标书费”;填写附件“购买采购文件信息表”。将填写后的“购买采购文件信息表”(word版)作为附件发送邮件到:js02583240902@163.com,邮件标题为:单位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购买采购文件”。

招标代理开户行信息:

户 名: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江苏路支行

帐 号:7321810182600023404

4、因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模式,请各投标人将投标文件通过顺丰或其它可靠快递,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寄送到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7号504室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具体快递收件人、联系电话见招标文件,文件寄出后,请发送短信到快递收件人联系号码告知:供应商名称+所投标项目编号+快递公司名称+快递单号,请考虑文件在途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寄送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30号        

联系方式:游璐,025-585286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7号504室            

联系方式:汪律、顾建钧,025-83240902、832499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汤海波(技术),游璐(商务)

电 话:  15190969218,025-58528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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