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广西法院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
采购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
行政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0年11月02日 17:4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11月02日至2020年11月09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青秀区茅桥路2号鸿福酒家旁3楼) | ||
开标时间 | 2020年11月23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青秀区茅桥路2号鸿福酒家旁3楼) | ||
预算金额 | ¥377.02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谭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1-2865989 | ||
采购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宁市民族大道12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周工 0771-578833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茅桥路2号鸿福酒家旁3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谭工 0771-2865989 | ||
附件: | |||
附件1 | 采购需求.docx |
项目概况
广西法院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青秀区茅桥路2号鸿福酒家旁3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ZC2020-G3-004446-ZHZB
项目名称:广西法院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377.02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77.0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验收和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公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02日 至 2020年11月0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青秀区茅桥路2号鸿福酒家旁3楼)
方式:现场购买文件的,付款方式只接受现金付款和银行转账,不接受微信付款、支付宝付款和银行卡刷卡,由潜在供应商前往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前台购买(广西南宁市茅桥路2号鸿福酒家旁3楼)。【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标书款转账到招标代理机构,邮寄时还需注明拟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邮寄采购文件的详细地址及开票信息发至569511450@qq.com】。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谢秀梅 联系电话:0771-5650199 购买招标文件的开户银行和账户:户名: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南宁长湖支行,账号:79080188000035937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青秀区茅桥路2号鸿福酒家旁3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整。须足额交纳。
3、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到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东葛东支行,银行账号:800105504300012】,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办理缴纳投标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转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名称(简称即可)或项目编号。
4、公告发布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21号
联系方式:周工 0771-57883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茅桥路2号鸿福酒家旁3楼
联系方式:谭工 0771-28659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工
电 话: 0771-2865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