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服务器  广东  系统集成  北京  信息化  系统  项目  江苏  led  系统集 

北辰区消防救援支队双街消防站弱电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11-16 09:31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北辰区消防救援支队双街消防站弱电建设项目
品目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单位北辰区消防救援支队
行政区域天津市公告时间2020年11月12日 17:0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11月12日至2020年11月1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南马路创新大厦A座2109-2112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04日 09:30
开标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南马路创新大厦A座2109-2112
预算金额¥47.7395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22-27155065
采购单位北辰区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汾河南道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崔老师,022-26309119
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明朗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马路创新大厦A座2109-211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老师,022-27155065

项目概况

北辰区消防救援支队双街消防站弱电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和平区南马路创新大厦A座2109-2112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L2020-BC-H-162

项目名称:北辰区消防救援支队双街消防站弱电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47.7395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7.7395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含报表)或近半年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4.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12日  至 2020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南马路创新大厦A座2109-2112

方式: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南马路创新大厦A座2109-211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辰区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汾河南道2号        

联系方式:崔老师,022-26309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明朗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南马路创新大厦A座2109-2112            

联系方式:刘老师,022-271550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  022-27155065

 

0相关评论
 
 
最新招标

网站首页  |  付款方式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11008917号-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