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海关总署2020年海关缉私信息化应用开发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 ||
行政区域 | 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11月13日 16:1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11月13日至2020年11月23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http://hgcg.customs.gov.cn/hgcg/ | ||
开标时间 | 2020年12月04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A座906会议室(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地铁十号线健德门站D口出) | ||
预算金额 | ¥72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先生 段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65194838 010-65195987 | ||
采购单位 | 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A座906会议室(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地铁十号线健德门站D口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先生 段先生010-65194838 010-65195987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项目概况
海关总署2020年海关缉私信息化应用开发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hgcg.customs.gov.cn/hgcg/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G20GK-C0000-D143
项目名称:海关总署2020年海关缉私信息化应用开发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72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时间 | 现场服务范围 | 主要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 |
01 | 海关缉私资金流向追踪分析应用开发 | 1)需求分析和系统设计两个阶段从合同签定起1个月内完成,需求分析和系统设计需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 2)系统开发和测试验收从需求分析和系统设计通过专家评审后6个月内完成,之后进行上线试运行; 3)上线试运行期间乙方要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4)系统在试运行期间稳定运行1个月后,由乙方申请合同验收。合同验收通过后,根据招标方(采购人)的实际要求启动免费后期维护。 | 北京或海关指定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
02 | 海关水上缉私指挥管理系统升级改造 | 1)需求分析和系统设计两个阶段从合同签定起1个月内完成,需求分析和系统设计需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 2)系统开发和测试验收从需求分析和系统设计通过专家评审后6个月内完成,之后进行上线试运行; 3)上线试运行期间乙方要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4)系统在试运行期间稳定运行2个月后,由乙方申请合同验收。合同验收通过后,根据招标方(采购人)的实际要求启动免费后期维护。 | 北京或海关指定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
03 | 海关网情报子系统升级改造采购项目 | (1)需求分析和系统设计两个阶段从合同签定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需求分析和系统设计须通过招标方评审;(2)乙方须在合同签订起3个月内完成第一阶段(V1.0版)的开发测试及上线部署工作;(3)乙方须在合同签订起5个月内完成第二阶段(V1.1版)的开发测试及上线部署工作;(4)乙方须在合同签订起7个月内完成第三阶段(V1.2版)的开发测试及上线部署工作;(5)系统稳定运行1个月后,由乙方申请项目合同验收,合同验收通过后,根据招标方(采购人)的实际要求开展后期维护。 | 北京或海关指定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
注:1.投标人必须对所投标包中的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包投标。
2.针对同一包,一个投标人不得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
合同履行期限:无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有关规定,本项目将对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打分。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评审时其投标报价不予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2、开标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3、从采购机构在本公告中规定的渠道获取了招标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采购机构。4.其他条件:(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13日 至 2020年11月23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hgcg.customs.gov.cn/hgcg/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A座906会议室(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地铁十号线健德门站D口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A座906会议室(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地铁十号线健德门站D口出)
联系方式:刘先生 段先生010-65194838 010-65195987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段先生
电 话: 010-65194838 010-65195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