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汕头市牛田洋片区海滨长廊及停车场新建工程(海滨路西延)项目(一期工程)桩基抽芯检测 | ||
品目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
采购单位 | 汕头高速公路公司 | ||
行政区域 | 汕头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11月16日 17:46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11月17日至2020年11月23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 | ||
开标时间 | 2020年12月07日 15:00 | ||
开标地点 | 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11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林小姐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4-88080038-8001 | ||
采购单位 | 汕头高速公路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4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郭先生 0754-8836614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泓石科技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林小姐 88080038-8001 | ||
附件: | |||
附件1 | 委托协议.pdf | ||
附件2 | 11.16一期抽芯招标文件(最终稿).pdf |
项目概况
汕头市牛田洋片区海滨长廊及停车场新建工程(海滨路西延)项目(一期工程)桩基抽芯检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20QY128
项目名称:汕头市牛田洋片区海滨长廊及停车场新建工程(海滨路西延)项目(一期工程)桩基抽芯检测
预算金额:1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采购项目内容:汕头市牛田洋片区海滨长廊及停车场新建工程(海滨路西延)项目(一期工程)桩基抽芯检测
- 最高限价:1100000元(投标下浮率范围:10%≤投标下浮率≤100%)
-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汕头市牛田洋片区海滨长廊及停车场新建工程(海滨路西延)项目(一期工程)初步规模为主线路线总长11.82km,设特大桥2077m/1座(即西堤特大桥),其中西堤特大桥主跨为(122+180+122)m分离式连续钢箱梁桥,桥梁比例为17.6%;水闸通道涵10座;全线设置西堤互通立交1处(匝道桥计长3909m),平面交叉5处;新征项目用地1751亩,拆迁建筑物约5.0万平方米。
- 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 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合同履行期限:现场检测作业后3日内出具初步检测结果,7个工作日出具正式检测结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0年度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 提供2020年度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4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2.5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或其下属非独立法人机构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含地基检测),且具有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含地基检测)。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17日 至 2020年11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
方式: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3.以上资料加盖公章。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汕头高速公路公司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4楼
联系方式:郭先生 0754-883661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泓石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
联系方式:林小姐 88080038-8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小姐
电 话: 0754-88080038-8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