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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宁县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一)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11-20 12:07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宁县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一)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采购单位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行政区域宁县公告时间2020年11月18日 16:5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11月18日至2020年11月24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08日 09:30
开标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厅
预算金额¥537.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凯
项目联系电话15294409283
采购单位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采购单位地址庆阳市宁县新宁镇人民路1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294409283
代理机构名称甘肃安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滩南面滩26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34-8892581

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宁县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一)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12-08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YZC2020-0362-1

项目名称:宁县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一)

预算金额:537(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宁县疫情防控物资采购(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2)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与本项目相关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以开标现场网上查询结果为准;(3)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函(原件)及法人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5月-2020年10月)税收缴纳证明材料(完税证明或缴纳凭证,无需纳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完税说明或零申报记录);(6)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5月-2020年10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包括缴纳专用收据和清单。清单显示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法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项目其他人员的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供应商注册时间不满6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7)须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8)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查询截止时间与递交文件截止时间相同,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11-182020-11-24,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qysggzyjy.cn/)免费下载,未注册的用户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注册,自动跳转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共享平台”进行注册;已注册用户登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查看《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人用户手册》。注册咨询:0931-4267890;技术支持:0934-8869129。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12-08 09:30

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保证金金额: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供应商自行选取一种): (1)电汇或银行转账; (2)银行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 (3)投标保函保证保险; (4)投标担保; 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方式及收退 (1)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保险凭证、担保保函等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印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供应商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由交易平台代收代退,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成功后,交易系统将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发送至投标登记时预留手机;也可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查询。 ②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出且交纳账户名称与供应商投标时使用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 ③投标保证金转止时间:2020年12月8日9时30分(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3)供应商以银行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投标保函保证保险、投标担保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由采购人在开标现场收取核验并按要求退还。供应商对其提供保函、电子保函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且凭证必须具备以下信息:可作为查询依据的凭证编号、供应商名称、标(包)名称、保证金额(大写、小写)、担保机构印章或电子印章、担保机构违约受理联系方式;投标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 址:庆阳市宁县新宁镇人民路16号

联系方式:152944092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安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雁滩南面滩268号

联系方式:0934-88925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凯

电 话:15294409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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