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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妇幼保健院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11-20 12:08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福建省妇幼保健院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福建省妇幼保健院
行政区域福建省公告时间2020年11月18日 17:5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11月18日至2020年12月03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1:59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1日 09:00
开标地点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312号江盛大楼四层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223.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俊杰
项目联系电话87555759
采购单位福建省妇幼保健院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道山路1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87555759
代理机构名称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高崎南五路222号之三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1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328245612、0591-87932053

福建省妇幼保健院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委托,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3500]xmth[GK]2020006福建省妇幼保健院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福建省妇幼保健院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12-11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0]xmth[GK]2020006
      项目名称:福建省妇幼保健院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2300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1500000元
             投标保证金:15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A032011-医用X线设备 数字化X射线成像系统(DR) 1(台) 业务需要 1500000
             合同履行期限: 与招标文件一致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2:
             合同包预算金额:150000元
             投标保证金:15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2-1 A032017-临床检验设备 切片机 1(台) 业务需要 150000
             合同履行期限: 与招标文件一致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3:
             合同包预算金额:150000元
             投标保证金:15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3-1 A032017-临床检验设备 微标本细胞块/包埋机 1(台) 业务需要 150000
             合同履行期限: 与招标文件一致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4:
             合同包预算金额:430000元
             投标保证金:43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4-1 A032017-临床检验设备 全封闭脱水机 1(台) 业务需要 430000
             合同履行期限: 与招标文件一致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2)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3)明细:医疗器械相关证明    描述:①、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④、进口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包2
         (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2)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3)明细:医疗器械相关证明    描述:①、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④、进口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包3
         (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2)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3)明细:医疗器械相关证明    描述:①、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④、进口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包4
         (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2)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3)明细:医疗器械相关证明    描述:①、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④、进口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包4)。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2、3、4),按照最新规定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2、3、4),按照最新规定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2、3、4)。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2、3、4)。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2、3、4)。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2、3、4)。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2、3、4),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11-18 15:302020-12-03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12-11 09: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312号江盛大楼四层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妇幼保健院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道山路18号
         联系方式:875557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湖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高崎南五路222号之三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1层
        联系方式:13328245612、0591-879320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俊杰
        电   话:13328245612、0591-87932053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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