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法院法警指挥中心屏幕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输入输出设备/显示设备/其他显示器,货物/通用设备/办公设备/LED显示屏 | ||
采购单位 | 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法院 | ||
行政区域 | 沈阳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11月19日 17:2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11月19日至2020年11月26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中国政府采购网 | ||
开标时间 | 2020年12月16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1楼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26.92676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宇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4-22825609 | ||
采购单位 | 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向阳街54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427-2907308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09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4-22825609 | ||
附件: | |||
附件1 | 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法院法警指挥中心屏幕采购项目11.19.pdf |
项目概况
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法院法警指挥中心屏幕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JC20201119001
项目名称: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法院法警指挥中心屏幕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6.926769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926769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拼接屏12块:屏幕尺寸约55寸,LED光源;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双边拼缝≤1.7mm,水平可视角度≥178°,垂直可视角度≥178°,响应时间≤8ms;亮度不低于500cd/m2,对比度不低于4500:1;图像显示清晰度≥950TVL,亮度鉴别等级≥11级;显示单元底座4套:液晶拼接单元底座,金属定制底座高度0.36米,深度0.6米;HDMI线13条:HDMI15米;HDMI线10条:HDMI10米;拼接控制器1套:1、系统采用嵌入式系统,模块化设计,不大于3U高度;2、单台设备不少于12路HDMI接口输出,至少包含8个≥3840x2160分辨率输出口和4个≥2560x1600分辨率输出口;3、支持双电源冗余,采用标准80plus PLATINUM电源;解码器1台:单台设备至少支持12路HDMI接口输出,至少4路本地信号采集(2路DVI-I和2路HDMI,HDMI接口最大支持4K采集);支持通过串口控制屏幕开关,亮度,饱和度,对比度调节; 支持MPEG2/MPEG4/H.264/H.265/SVAC/MJPEG标准网络视频流解码,支持各种码流混合解码显示,H265解码性能与H264相同,且支持混合解码;支持第三方非标码流解码显示;支持鱼眼校正;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19日 至 2020年11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1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通过在线下载获取文件及投标报名后,须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向指定邮箱liaoningjinchang@yeah.net发送邮件,邮件应包含以下材料扫描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电子版(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包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法院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向阳街54号
联系方式:0427-29073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09
联系方式:024-228256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宇
电 话: 024-22825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