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共和平县委政法委综治信息系统应用推广和接入终端及通信服务商选定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中共和平县委政法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河源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11月24日 17:2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11月25日至2020年12月01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2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河源市中山大道12-213号(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20年12月15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 ||
预算金额 | ¥432.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小贞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62-3827628 | ||
采购单位 | 中共和平县委政法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和平县阳明镇九子岗商务中心五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中共和平县委政法委员会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河源市中山大道12-213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0-22263173 |
项目概况 中共和平县委政法委综治信息系统应用推广和接入终端及通信服务商选定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河源市中山大道12-213号(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624-202011-104001-0014
项目名称:中共和平县委政法委综治信息系统应用推广和接入终端及通信服务商选定项目
预算金额:4,320,000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综治信息系统应用推广和接入终端及通信服务商选定项目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序号
档次
选定型号
通信模块
4G套餐+手机月租(元/个/月)
数量(个)
服务期(月)
预算总额(万元)
1
第一档
国产机型
4G
80
1500
36
432.00
注:1)详见粤政电【2020】12号文相关要求。
2)如人员数量发生变化,则按采购人合同期内实际统计人数为准,根据实际数量按实结算。
3)投标报价超出对应预算金额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其他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其他: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为和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约计划套餐受理生效之日起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19年年度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若投标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书面声明原件;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原件;)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经其授权的分支机构,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非独立法人的企业可以使用其上级公司的资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当天截止时点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盖章存档。②若分支机构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支机构),除了对供应商进行信息查询外,同时对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截图盖章存档。)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0 年 12 月 01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河源市中山大道12-213号(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售价(元):20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12 月 15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核查)如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原件及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须提供①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②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备注:以上报名资料用A4纸复印,每页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所有报名及投标文件项目编号均以附件(招标文件)内项目编号为准。
投标人可自行点击采购公告左下角的附件链接下载,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不符的,以纸质文件为准。
务必知悉: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2.(保证金)存款账户:
开户名: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河源市建设大道支行
帐 号:44001748626053005988
3.(服务费)存款账户:
开户名: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河源新风路支行
帐 号:667857737209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和平县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和平县阳明镇九子岗商务中心五楼
联系方式:0762-56312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环市东路450号华信中心11楼1108室
联系方式:020-222631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贞
电话:0762-3827628
附件
发布人: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