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服务器、存储设备、网络设备、计算机软件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网络设备/交换设备/其他交换设备,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网络设备/交换设备/以太网交换机,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存储设备/存储用光纤交换机,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存储设备/磁盘阵列,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设备/服务器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0年11月25日 10:4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11月26日至2020年12月04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3:00 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下载 (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851-85971822) | ||
开标时间 | 2020年12月17日 11:00 | ||
开标地点 |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遵义路 65 号,具体开标室于 当日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获取) | ||
预算金额 | ¥1497.8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周小雁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985005099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贵阳市中华北路省政府大院7号楼10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周小雁、0851-86906036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服务器、存储设备、网络设备、计算机软件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下载 (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851-85971822)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7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SW-2020-ZFCG-ZX004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服务器、存储设备、网络设备、计算机软件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497.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97.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 项目总预算:1497.8万元。其中,A包:服务器 310万元,B包:存储设备510万元,C包:网络设备359.8万元,D包:计算机软件318万元。
最高限价:A包:服务器 310万元,B包:存储设备510万元,C包:网络设备359.8万元,D包:计算机软件318万元。
A包:服务器,即9台4路服务器、2台日志服务器、2台DNS服务器,以及前述设备的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技术支持服务。所属政府采购品目:A02010103服务器,核心产品:服务器。
B包:存储设备,即1台存储设备、2台存储SAN交换机,以及前述设备的安装调试、迁移、售后服务等技术支持服务。所属政府采购品目:A02010502磁盘阵列、A02010503存储用光纤交换机,核心产品:磁盘阵列。
C包:网络设备,即6台网络交换机、2台扩容TAP监控交换机、6台业务专网区网络交换机、2台互联网区网络交换机, 1台管理网汇聚交换机,22台管理网普通交换机,以及前述设备的上架加电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技术支持服务。所属政府采购品目:A0201020201以太网交换机、A0201020299其他交换设备,核心产品:以太网交换机。
D包:计算机软件,虚拟化软件及虚拟化安全防护软件即40颗CPU核心虚拟化软件、438颗CPU虚拟化安全防护软件,以及前述软件的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技术支持服务。所属政府采购品目: A02010805信息安全软件、A0201080199其他基础软件。核心产品:其他基础软件。
投标人可以多投多中。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合格产品的交货;到货后,在采购人提供满足设备安装的场地条件后,及5个工作日内完成货物安装调试工作。交货或安装每延期一天,按照总货款的0.3%计算违约金,延期时间超过5个工作日天,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将中标人违约情况上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录入失信企业名单,并赔偿采购人经济损失。A、B、C包的质保期限为原厂五年;D包的质保期限为原厂二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给与10%的价格扣除优惠。具体需满足如下要求:
①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符合《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所投产品属于最新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给予加分优惠。
(3)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质检总局 认监委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一、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统称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包括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应当载明对产品获得信息安全认证的要求,并要求产品供应商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三、对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未按上述要求采购的,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处理,财政部门视情况或以拒付采购资金。”,以及《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第一批)>的公告》(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年第1号) “一、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设备和产品,应当按照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具备资格的机构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认定的机构”的规定,属于《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设备和产品,必须取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认定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证明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证明。★本项目涉及的强制采购信息安全认证产品:杀毒软件。涉及强制采购信息安全认证产品的,作为符合性审查内容,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不符合前述要求或者提供不了前述要求的认证证明或者检测合格证明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副本或复印件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如为合并报表审计报告的,投标人须由并表单位出具合并报表是否已包含投标人财务数据的证明或说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果投标供应商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的,可不提供前述要求的审计报告。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自行书面承诺或提供有关证明材料。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有效的税款所属期及社会保障资金所属期分别为2020年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所属期税款为“0”而无缴纳凭证的,应有经税务机关盖章认可的零申报说明等证明;成立不足3个月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本项目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作为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天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采购人应当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述内容在采购文件明确。(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26日 至 2020年12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3: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下载 (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851-85971822)
方式: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下载 (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851-85971822)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7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7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遵义路 65 号,具体开标室于 当日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获取)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地址:贵阳市中华北路省政府大院7号楼10楼
联系方式:周小雁、0851-869060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小雁
电 话: 18985005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