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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核心存储及云平台优化扩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11-26 22:08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核心存储及云平台优化扩容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硬件集成实施服务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行政区域上海市公告时间2020年11月26日 17:3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11月26日至2020年12月04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网上招标系统中下载(获取)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6日 16:00
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网上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预算金额¥275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葛洪
项目联系电话021-35968038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肇嘉浜路80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庄嘉颖 021-54679568
代理机构名称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大连路51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葛洪 021-35968038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核心存储及云平台优化扩容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网上招标系统中下载(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6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XM-00-20201125-2293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核心存储及云平台优化扩容项目

预算金额:27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共三个包件,其中,包件一为业务专网核心存储及云平台优化扩容项目;包件二为电子税务统一数据平台优化扩容项目;包件三为互联网云平台资源扩容服务项目。

       各包采购最高限价同采购预算。其中包件一业务专网核心存储及云平台优化扩容项目,预算金额1220万元;包件二电子税务统一数据平台优化扩容项目,预算金额1200万元;包件三互联网云平台资源扩容服务项目,预算金额330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80天内完成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3.2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3.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26日  至 2020年12月0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网上招标系统中下载(获取)

方式: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11-26 16:00:00至2020-12-04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6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6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网上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地址:肇嘉浜路800号        

联系方式:庄嘉颖 021-546795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大连路515号            

联系方式:葛洪 021-359680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葛洪

电 话:  021-35968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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