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山市公安局民众分局中山市公安局民众分局交通违法抓拍系统(众安大道、民江路三川路口)公开招标公告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中山市公安局民众分局 | ||
行政区域 | 中山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12月04日 18:4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12月07日至2020年12月11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中山市亨尾万和街28号之四 | ||
开标时间 | 2020年12月28日 15:00 | ||
开标地点 | 中山市博爱六路 22 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 ||
预算金额 | ¥5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最高限价 | 无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国浩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60-88331748 | ||
采购单位 | 中山市公安局民众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东省中山市民众镇民安路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中山市公安局民众分局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东省中山市东区亨尾村万和街28号之四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0-87242959 |
项目概况 中山市公安局民众分局交通违法抓拍系统(众安大道、民江路三川路口)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中山市东区亨尾万和街28号之四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2000-202012-mz003-0106
项目名称:中山市公安局民众分局交通违法抓拍系统(众安大道、民江路三川路口)
预算金额:500,000
最高限价(如有):500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中山市公安局民众分局交通违法抓拍系统(众安大道、民江路三川路口)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3.1服务详细内容:中山市公安局民众分局交通违法抓拍系统(众安大道、民江路三川路口)。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内容;
3.2 代理招标编号:HMZS202009CSR014 ;政府采购申请表编号:20200021
3.3本项目不允许有备选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并生效后45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2.2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2.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2.4 《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5 《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函〔2019〕1号)。
注: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12个月内任何1个月编制的财务报表或2019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第五部分格式提供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12个月内任何时间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第五部分格式提供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社会组织 (提供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颁发的登记证书),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3供应商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肆级或以上资质(外省企业需要提供广东省公安厅备案证明);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查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截止至项目开标时间),将查询的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具有分支机构的,其所属分支机构有上述记录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3.6投标人必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参与投标且在招标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12 月 7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1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山市亨尾万和街28号之四
方式:现场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1)营业执照副本;(2)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肆级或以上资质(广东省外企业需要提供广东省公安厅备案证明);(3)经办人本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12 月 28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 22 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12月07日8时30分至 2020年12月11日9时30分期间进行网上参与投标和下载招标文件。
(1)本项目采用网上参与投标的方式。供应商须先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s.gov.cn)上注册登记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注册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用户自主注册办理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咨询电话:0760-88331782、0760-89817167。
已注册的投标人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企业数字证书(GDCA-KEY)通过“业务系统登录”窗口进入“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选择相应的采购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咨询电话:0760-89817351。
如本项目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点击“我要投标”后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使用企业银行账户进行缴纳,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用户手册(10.30更新)”栏目相关信息,未按要求缴纳的,视为无效投标。咨询电话:0760-89817351。
(3)参加开标的供应商代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签到,签到方式有①使用指纹或身份证签到或使用“粤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签到(相关人员指纹或身份信息需提前在交易中心综合业务窗口办理系统录入。使用“粤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其居民身份证签发地需为广东省内,具体操作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粤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开标签到功能的通知,咨询电话:0760-88331782、0760-89817167)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指纹或身份证签到或电子凭证签到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②使用企业数字证书签到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企业数字证书签到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③如发生签到系统故障或停电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电子签到不成功的情况,以投标截止时间前签署的纸质签到文件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
2、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10000元),并成功到达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账号由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申请,按照缴款通知书上内容通过转账方式缴纳,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账号要求已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
3、具体操作方法请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交易列表>>在相应项目处点击‘管理’>>子账号申请>>缴款通知书”。
4、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5、答疑时间: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于2020年12月14日17:30时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招标代理提出。(招标代理电子邮箱:757016685@qq.com)
6、答疑回复时间:2020年12月15日17:30时前将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答疑、更正公告”栏发布答疑公告,请各投标人自行查看或下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山市公安局民众分局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民众镇民安路3号
联系方式:0760-231851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四楼
联系方式:020-872429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国浩
电话:0760-88331748
附件
发布人: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