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警用数字集群对讲机及配件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惠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12月04日 19:1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12月04日至2020年12月10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惠州市大亚湾安惠大道3号汇豪中心6楼 | ||
开标时间 | 2020年12月25日 10:00 | ||
开标地点 | 惠州市大亚湾安惠大道3号汇豪中心6楼 | ||
预算金额 | ¥258.4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016323388 | ||
采购单位 |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惠州市大亚湾澳头安惠大道1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广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安惠大道3号汇豪中心6A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57-22381229 |
项目概况 警用数字集群对讲机及配件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惠州市大亚湾安惠大道3号汇豪中心6楼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301-1-202011-1140000-0032
项目名称:警用数字集群对讲机及配件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584,000
最高限价(如有):2584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警用数字集群对讲机及配件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序号
项目
数量
单位
备注
1
数字手持对讲机
500
套
详细技术参数及要求见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2
数字集群固定台
20
套
详细技术参数及要求见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3
手持台电池
300
个
详细技术参数及要求见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4
手持台有线耳机
200
个
详细技术参数及要求见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5
手持台联排充电器
30
个
详细技术参数及要求见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预算金额合计:人民币2,584,000.00元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完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交钥匙项目)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2017年至2020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磋商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12月4日至2020年12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惠州市大亚湾安惠大道3号汇豪中心6楼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售)。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均用A4纸印制并加封面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警用数字集群对讲机及配件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投标资格证明文件”以及项目编号、响应供应商名称、提交时间,并加盖公章),共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要求提供的原件的将原件放于正本中,每页加盖公章,副本均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带原件供查验(若法人授权了代理人,则法人身份证无需验原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提供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原件)。
(2)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
(6)2017年至2020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供应商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约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约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提供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提供加盖公章的原件);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提供加盖公章的原件)。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磋商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1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12 月 04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0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惠州市大亚湾安惠大道3号汇豪中心6楼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12 月 25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惠州市大亚湾安惠大道3号汇豪中心6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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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
地址:惠州市大亚湾澳头安惠大道13号
联系方式:0752-53850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广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政通路家乐村三座二楼
联系方式:0757-223812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5016323388
附件
发布人:广东广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