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南靖法院历史档案数字化加工外包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南靖县人民法院 | ||
行政区域 | 南靖县 | 公告时间 | 2020年12月18日 17:3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12月17日至2020年01月07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1:59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1月07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3号向荣大厦14B | ||
预算金额 | ¥298.000000万元(人民币) | ||
最高限价 | 无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叶鹏 | ||
项目联系电话 | 7829506 | ||
采购单位 | 南靖县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靖县江滨路12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7829506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漳州市鑫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3号向荣大厦14B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6-2659963 |
受南靖县人民法院委托,福建省漳州市鑫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350627]ZZXX[GK]2019002、南靖法院历史档案数字化加工外包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350627]ZZXX[GK]2019002
2、项目名称:南靖法院历史档案数字化加工外包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1 | 2980000 | 59600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除特别说明外,下述政策适用于所有合同包。 (1)进口产品:执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报价的品目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2)节能产品:执行有效的最新一期节能清单。(3)环境标志产品:执行有效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4)信息安全产品:执行《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5)小型、微型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6)监狱企业: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在询价通知书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报价无效。④信用记录查询的具体办法及使用规则: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报价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评委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评委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评委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委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委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评委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 投标人应具有省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档案数字化加工类),要求福建省内投标人具备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根据《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国保发[2012]7号)第六条规定,福建省外的资质企业应具备甲级资质,或具备乙级资质的同时提供由福建省保密局出具的跨省承接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的批准证明。 |
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 投标人具有福建省档案服务机构备案证书。 |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9-12-17 18:05 报名截止时间:2020-01-01 18:05
9、投标截止时间:2020-01-07 09: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01-07 09:00,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3号向荣大厦14B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南靖县人民法院
地址:南靖县江滨路121号
联系人姓名:林德伟
联系电话:7829506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漳州市鑫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3号向荣大厦14B
项目联系人:叶鹏
联系电话:0596-2659963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漳州市鑫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漳州市鑫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