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新看守所驻所检察室信息化建设项目 | ||
品目 | 货物 | ||
采购单位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 ||
行政区域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 | 公告时间 | 2020年12月18日 17:3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12月18日至2021年01月12日 每日上午:09:00:00 至 12:00:00 下午:14:00:00 至 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1月12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 ||
预算金额 | ¥16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最高限价 | 无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367038758 | ||
采购单位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石柱县南宾街道万寿大道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373394113 | ||
代理机构名称 | 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367038758 | ||
附件: | |||
附件1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新看守所驻所检察室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定稿.doc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新看守所驻所检察室信息化建设项目(20A03177)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18日
项目概况: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新看守所驻所检察室信息化建设项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1月12日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20A03177 采购执行编号:YCDL-2020036
项目名称: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新看守所驻所检察室信息化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97,000.00元
采购需求:
(一)交货时间
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4 个月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二)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验收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经采购人或其指定验收单位清点品名、规格、数量;检查外观,作出验收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品种、规格、数量、技术参数以及商品品牌、生产厂家等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否则不予验收。
(3)货物安装完毕后,采购人有权请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进行质量检测(检测费用和因检测被损坏货物的补货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合格后方可验收。若检测不合格,采购人拒绝收货,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同时报政府采购监督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5、采购人可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
6、采购人需要厂家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厂家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7.所投产品正常运行所必须接入信息系统的费用由供货商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4 个月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0年12月18日 至 2021年1月12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500.00元/分包
获取文件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2020年12月18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招标文件购买费:招标文件购买费为500元/分包(售后不退),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五)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3、按时缴纳了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 1 月 12日北京时间10:00
(八)开标时间:2021年 1月 12日北京时间10:00
(九)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1年1月12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1月12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21年1月12日 10:00
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经办人:谭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73394113
采购人地址:石柱县南宾街道万寿大道7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李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02367038758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67038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