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泗阳县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标准化建设项目 | ||
品目 | 货物 | ||
采购单位 | 泗阳县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泗阳县 | 公告时间 | 2020年12月22日 18:0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12月23日至2020年12月2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采购文件网上提供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1月13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开标四厅 | ||
预算金额 | ¥9119.5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小曼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15976703 | ||
采购单位 | 泗阳县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无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51198773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项目概况
泗阳县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标准化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13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E3213010313202012080-1
(二)项目名称:泗阳县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标准化建设项目
(三)预算金额:9119.5万元
(四)最高限价(如有):9119.5万元,(任何超过本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均作无效标处理);
(五)采购需求:1、项目概况:按照上级关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标准化城市建设的要求,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建设:
(1)智慧社区防控体系
按照《宿迁市住宅小区智能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标准》,科学布建智能门禁、人脸识别和车牌识别等感知设备,实行封闭管理或半封闭管理。本项目在237个小区安装人脸抓拍摄像机、车辆抓拍摄像机、人员门禁、车辆门禁等前端设备,实现小区出入口人脸、车牌、门禁、视频全量汇聚和向智慧社区及场所行业管理平台推送。
(2)道路交通防控体系
道路交通防控体系分为道路人像识别、车载人像识别、道路车辆抓拍、高空视频监控和警灯闪烁街区等建设内容。
(3)关键领域防控体系
关键领域人脸识别是为了县内案件频发场所的安全而组建的以人像识别为主的综合人像应用。本项目关键领域人脸识别主要分布于学校、宗教堂点、银行、商场超市、开放式商贸街区、集市市场、网吧、医院、公安局派出机构、加油气电站、旅游景区、公共服务场所、政治核心区、大型企业、反恐重点单位等。
(4)综合应用平台与中心设备建设。
包括视频图像应用平台、高空监控指挥平台、网络安全系统和数据存储、计算设备等,用于治安防控体系数据的集中汇聚、清洗存储和深度应用。
(5)线路与机柜租用费用。
为新建监控点租用运营商光纤资源,为车载设备和移动设备租用4G流量卡,租用运营商专业机房的标准机柜12个。
(详见采购清单)
2、本次采购的核心产品:运营商线路租赁、4G上网卡1。
3、免费维保期:五年。
4、质量:合格。
5、工期日历天数: 180日历天。
(六)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维保期结束为止
(七)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条件的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对其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八)本项目 √ 是 □ 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019 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3、2019 年 11月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指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公开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投标所需资质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网络运营商:
投标人或其母公司、控股公司,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线路运行许可文件,接受分公司或子公司投标。
2、系统集成商:
(1)、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施工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2)、投标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所拟派的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自2016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项目类似(项目类型指雪亮工程、天网工程、技防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系统项目)业绩(需要同时提供业绩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主要内容、标的、金额等关键内容清晰可见,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20年6月至2020年11月)投标人为项目经理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事业编制人员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
(4)、投标人所拟派的项目组团队资格要求:
无
3、投标人应提供如下承诺:
(1)、投标人满足项目所需所有功能要求,保证采购人系统的完整性,部分连接运行配件未在招标书中明示的,投标人在投标时予以补充,如项目实施过程中因缺少设备、配件或服务导致采购人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投标人承诺免费提供;除采购人明确提出的变更外,本项目不再增加任何费用;投标人所提供的报价列表包含所有项目相关费用,报价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承诺对采购方提供的所有服务和交付物及在提供或使用的所有软件目标代码、源代码、版权、专利权、设计、创意、专有知识、派生知识、方法、技术、工艺及文档材料,采购方均保留所有的产权、所有权及其它知识产权和权益。投标人提供的服务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不会对采购方造成任何损害;
(3)、投标人承诺在项目进展困难时、双方解除合同或者在系统上线后,采购方有权对投标人已提交的产品进行二次开发,并且采购方拥有二次开发和改进成果的所有的产权、所有权及其它知识产权和权益。(涉及成果鉴定、著作权申请等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4)、投标人承诺所提供硬件产品包括相关附件为相应硬件厂家原装正品,软件产品为相关厂家正版软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投标人承诺,本次项目中所新建设的系统平台和国家(省、市)级数据标准一致,所产生的数据资源均归泗阳县人民政府所有,同时保证新建设的系统平台与泗阳县公安局原有的各类信息系统实现无缝对接,实现数据资源互通共享,并提供本项目涉及的平台软件接入能力的终身/长期免费授权及本项目涉及的平台软件的终身/长期免费升级;
(6)、投标人承诺,若本项目设备在维保期内损坏,在返修期间,投标人将针对此项目提供备用设备(备用设备性能参数不影响系统平台整体性能和安全性);
(7)、投标人承诺,在维保期内,提供至少两辆自有专业维护车辆专用于本项目维保工作,保证维保质量;
(8)、投标人承诺,在维保期内,投标人提供的经采购人同意的维保人员每月至少在现场出勤天数达22天。
(9)投标人承诺,本项目中所建设的软件系统均提供无障碍免费对接服务,能够实现与泗阳县相关平台的数据对接。
(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动前3年内(自公开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四、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四)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联合体应由网络运营商和系统集成商联合组成;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注: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网络运营商)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次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 □ 最低评标价法; √ 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及评标办”内容。
四、投标人信用信息
(一)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二)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三)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四)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重要提醒:凡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证明材料务必保证信息真实、完整、字迹清晰,不要涂抹关键信息,如因相关证明材料发现造假和不规范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且不限于黑名单、否决、扣分等情形),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获取招标文件
(一)采购文件提供时间:2020年12月23日 08:30至2020年12月29日 17:30。
(二)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
(三)方式: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提供的时间内,使用CA锁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点击“投标人登录”进入系统从"采购文件获取"栏目中,找到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采购文件后,可通过电子服务平台打印“采购文件获取的回执”。
供应商网上获取采购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供应商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共分一个包。供应商参与多个包投标的,应按包分别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导致无法投标的,后果自负(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四)售价:0元。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01月13日 09:00:00
(二)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逾期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三)本项目采用:
□ 现场开标。开标地点为/
√ 不见面开标。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七、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江苏省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527-85229058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泗阳县公安局
地址:/
联系方式:刘昊 139511987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紫云大道9号
联系方式:189360487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天威(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电话:18936048753
附件: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