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贵港市港南区财政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港南区第六期本级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定点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港南区第六期本级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DHRGF201602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项目联系电话:0775-459936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贵港市港南区财政局
地址:贵港市港南区
联系方式:陈贻庭 : 0775-43276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陈:0775-4599368
代理机构地址: 贵港市金港大道财富中心19楼1910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无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A标段为: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且在贵港市城区开设有经营场所的施工企业。B标段为: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且在贵港市城区开设有经营场所的施工企业。C标段为: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且在贵港市城区开设有经营场所的施工企业。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17日 08:00 至 2016年06月23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报名材料要求(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如下证件):(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前来时必须提供,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及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4)贵港市城区外的企业还需提供在贵港市城区开设有经营场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区外入桂建筑企业到我区开展建筑活动的,应在“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真实性核查。以上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08日 08: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08日 08:30
六、开标地点: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