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清远市交通警察支队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安全监管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DHXCG-2020043)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清远市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清远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12月25日 17:4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01月04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15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广东恒讯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银泉南路瑞清花园东门斜对面二楼)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1月21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广东恒讯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开标室(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银泉南路瑞清花园东门斜对面二楼) | ||
预算金额 | ¥118.600400万元(人民币) | ||
最高限价 | 无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小姐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63-3365556 | ||
采购单位 | 清远市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新城区连江路11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清远市公安局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恒讯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清远市新城银泉南路九号康乐花园A10幢二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63-3365556 |
项目概况 清远市交通警察支队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安全监管系统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恒讯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地址:清远市新城银泉南路瑞清花园东门斜对面二楼)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01 月 21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800-202012-600200-0621
项目名称:清远市交通警察支队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安全监管系统项目
预算金额:1,186,004
最高限价(如有):1186004.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清远市交通警察支队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安全监管系统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
备注
清远市交通警察支队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安全监管系统
1项
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210个日历日内完成。(具体时间以签定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提供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3.3 提供2020年09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3.4 提供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20年09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5 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和专用章等)。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20年09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3.6 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以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资料】。
3.7 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3.8 提供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3.9 按规定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12 月 28 日至 2021 年 01 月 04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东恒讯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银泉南路瑞清花园东门斜对面二楼)
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为现场领购。领购时需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加盖公章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原件(已和招标文件打包上传,请供应商自行下载打印)。
售价(元):15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 年 01 月 21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东恒讯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开标室(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银泉南路瑞清花园东门斜对面二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编号以(项目编号:GDHXCG-2020043)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远市公安局
地址:新城区连江路110号
联系方式:0763-34634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恒讯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银泉南路九号康乐花园A10幢二楼
联系方式:0763-33655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小姐
电话:0763-3365556
附件
发布人:广东恒讯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