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微生物鉴定及药敏分析系统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妇幼保健院 |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21年01月05日 14:2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1月05日至2021年01月20日 每日上午:00:00:00 至 11:59:59 下午:12:00:00 至 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1月26日 09:15 | ||
开标地点 |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预算金额 | ¥99.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徐一彬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83393310、83393312 |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妇幼保健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六一路7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林先生/15960066100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徐一彬/0591-83393310、83393312 |
项目概况
微生物鉴定及药敏分析系统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26日 09点1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0]FJGC[GK]2020030
项目名称:微生物鉴定及药敏分析系统
预算金额:9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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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A032017-临床检验设备 | 全自动细菌鉴定及药敏分析系统 | 1(批) | 是 | 详见招标文件 | 990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福州市市 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的政府采购政策。(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5)《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闽财购〔2020〕1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明细: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求(本文件中其他说明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 描述: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2)明细: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描述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 描述: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 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3)明细:本项目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描述:无 (4)明细: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形(本文件中其他有关行贿犯罪记录要求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 描述: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 (5)明细: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 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 描述: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 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05日 至 2021年01月2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6日 09点15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1月26日 09点15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备案编号:A-50320-GK-202012-B4474-IDN
2、项目负责人:吴晓君/ 0591-83393301
3、项目经办人:徐一彬0591-83393310、83393312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六一路77号
联系方式:林先生/159600661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系方式:徐一彬/0591-83393310、833933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一彬
电 话: 0591-83393310、83393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