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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第五中学食堂外围电子围栏、光纤振动报警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1-01-10 20:46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长春市第五中学食堂外围电子围栏、光纤振动报警系统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长春市第五中学
行政区域吉林省公告时间2021年01月06日 13:4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1月07日至2021年01月13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3:00  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长春市绿园区吾悦广场B座15楼1536室
开标时间2021年01月29日 13:30
开标地点长春市绿园区吾悦广场B座15楼1537室
预算金额¥1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7079239666
采购单位长春市第五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永安街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马春辉 电 话: 13944070393
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吉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绿园区吾悦广场B座15楼153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于先生 18626606043

项目概况

长春市第五中学食堂外围电子围栏、光纤振动报警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绿园区吾悦广场B座15楼1536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2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CZX2021-021

项目名称:长春市第五中学食堂外围电子围栏、光纤振动报警系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公告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供货并安装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公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07日  至 2021年01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3: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绿园区吾悦广场B座15楼1536室

方式:详见公告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1月2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绿园区吾悦广场B座15楼1537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长春市第五中学

食堂外围电子围栏、光纤振动报警系统

 

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JCZX2021-021

 

 

 

 

 

 

 

采   购   人:长春市第五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吉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0二一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

第三章   评标标准和方法 17

第四章   合同条款 20

第五章   采购需求 2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0

 

 

 

 

 

 

 

 

 

 

 

 

 

 

 

 

 

 

 

 

 

 

 

 

 

 

 

 

 

 

第一章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 招标项目编号:JCZX2021-021

长春市第五中学食堂外围电子围栏、光纤振动报警系统采购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人为长春市第五中学,采购代理机构为吉林省吉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第五中学食堂外围电子围栏、光纤振动报警系统采购项目;

2.2采购预算:15万元;

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4供货期: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供货并安装完毕;

2.5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采购范围:安防系统设备采购;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1.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采购内容;

3.3近三年(2017-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3.4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3.5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出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在以上一个网站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截图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7同一品牌型号的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多家参加按一个投标人计算;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11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1.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7日至2021年 1 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市绿园区吾悦广场B座15楼1536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持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本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被授权人身份证、“中国裁判文书网”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1 月 29 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绿园区吾悦广场B座15楼1537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长春市第五中学

地    址: 长春市朝阳区永安街99号

联 系 人: 马春辉

电    话: 13944070393

 

代理机构:吉林省吉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吾悦广场B座15楼1536室 

联 系 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17079239666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第五中学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永安街99号        

联系方式:马春辉 电 话: 139440703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吉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吾悦广场B座15楼1536室             

联系方式:于先生 186266060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先生

电 话:  17079239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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