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龙岩市公安局2020年福建省龙岩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重点支持城市项目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龙岩市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龙岩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1月07日 18:0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1月07日至2021年01月28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1:59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1月28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388号万宝广场B地块B楼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 | ||
预算金额 | ¥2170.300000万元(人民币) | ||
最高限价 | 无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余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7-3222222 | ||
采购单位 | 龙岩市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新罗区龙岩大道11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7-3222222 | ||
代理机构名称 | 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388号万宝广场B地块B楼七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7-2529181(法定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 |
龙岩市公安局2020年福建省龙岩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重点支持城市项目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龙岩市公安局委托,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800]LYCG[GK]2020311、龙岩市公安局2020年福建省龙岩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重点支持城市项目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龙岩市公安局2020年福建省龙岩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重点支持城市项目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1-28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800]LYCG[GK]2020311
项目名称:龙岩市公安局2020年福建省龙岩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重点支持城市项目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17030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21183800元
投标保证金:21183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A032504-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 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 1(批) | 否 | 详见附件 | 211838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2:
合同包预算金额:207700元
投标保证金:207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2-1 | A032504-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 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 | 1(批) | 否 | 详见附件 | 2077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3:
合同包预算金额:311500元
投标保证金:311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3-1 | A032504-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 测试评估论证服务 | 1(批) | 否 | 详见附件 | 3115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资格备注1 描述:1、取消财务状况报告中“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的要求,投标人只提供资信证明的不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与本要求不一致的,以本要求为准)。2、投标人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的,为无效投标。
(2)明细:资格备注2 描述:投标人的社保由上级公司代缴,且提供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显示的缴交社保单位为投标人上级公司的。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其他),承诺投标人的社保已由上级公司依法代缴,否则为无效投标。
(3)明细:提示 描述: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 表2 (3)③ b规定,投标人提供的材料上注明“复印件无效”的,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否则投标无效。
(4)明细:其他要求1 描述: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5)明细:其他要求2 描述:投标人须在资格证明材料中提供开票信息(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其他事项),以方便中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开具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未提供的不视为无效投标,但对开票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6)明细:从事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描述:投标人(或所属上级公司)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投标人具有省级(含)以上广播电视局颁发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否则为无效投标。
(7)明细:廉政承诺 描述:投标人须提供《廉政承诺书》(模版见第五章 其他),未提供的不视为无效投标
包2
(1)明细:资格备注1 描述:1、取消财务状况报告中“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的要求,投标人只提供资信证明的不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与本要求不一致的,以本要求为准)。2、投标人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的,为无效投标。
(2)明细:资格备注2 描述:投标人的社保由上级公司代缴,且提供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显示的缴交社保单位为投标人上级公司的。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其他),承诺投标人的社保已由上级公司依法代缴,否则为无效投标。
(3)明细:提示 描述: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 表2 (3)③ b规定,投标人提供的材料上注明“复印件无效”的,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否则投标无效。
(4)明细:其他要求1 描述: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5)明细:其他要求2 描述:投标人须在资格证明材料中提供开票信息(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其他事项),以方便中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开具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未提供的不视为无效投标,但对开票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6)明细:廉政承诺 描述:投标人须提供《廉政承诺书》(模版见第五章 其他),未提供的不视为无效投标
包3
(1)明细:资格备注1 描述:1、取消财务状况报告中“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的要求,投标人只提供资信证明的不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与本要求不一致的,以本要求为准)。2、投标人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的,为无效投标。
(2)明细:资格备注2 描述:投标人的社保由上级公司代缴,且提供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显示的缴交社保单位为投标人上级公司的。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其他),承诺投标人的社保已由上级公司依法代缴,否则为无效投标。
(3)明细:提示 描述: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 表2 (3)③ b规定,投标人提供的材料上注明“复印件无效”的,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否则投标无效。
(4)明细:其他要求1 描述: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5)明细:其他要求2 描述:投标人须在资格证明材料中提供开票信息(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其他事项),以方便中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开具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未提供的不视为无效投标,但对开票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6)明细:从事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描述:投标人具有省级(含)以上市场监管局(原质监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制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否则为无效投标。
(7)明细:廉政承诺 描述:投标人须提供《廉政承诺书》(模版见第五章 其他),未提供的不视为无效投标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适用于(包一),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执行。投标人提供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中的“产品标准/技术要求”须符合《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附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依据标准”的要求。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包一),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执行。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包一)。监狱企业,适用于(包一)。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包一、包二、包三)。信用记录,适用于(包一、包二、包三),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01-07 17:30至2021-01-22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01-28 09: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岩市公安局
地 址:新罗区龙岩大道118号
联系方式:0597-32222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388号万宝广场B地块B楼七层
联系方式:0597-2529181(法定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女士
电 话:0597-2529181(法定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