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集美区杏滨街道雪亮工程三秀社区视频监控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厦门集美区人民政府杏滨街道办事处 | ||
行政区域 | 集美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1月08日 17:3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1月08日至2021年01月23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1:59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1月29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C区收标大厅福建经发指定收标窗口 | ||
预算金额 | ¥396.470000万元(人民币) | ||
最高限价 | 无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文超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50046848 | ||
采购单位 | 厦门集美区人民政府杏滨街道办事处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杏林南路1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50046848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厦门市思明区宜兰路9号康利金融大厦505单元之二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2-5990026 13666015579 |
集美区杏滨街道雪亮工程三秀社区视频监控项目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厦门集美区人民政府杏滨街道办事处委托,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211]D1-JF[GK]2020019、集美区杏滨街道雪亮工程三秀社区视频监控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集美区杏滨街道雪亮工程三秀社区视频监控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1-29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211]D1-JF[GK]2020019
项目名称:集美区杏滨街道雪亮工程三秀社区视频监控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9647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3964700元
投标保证金:79294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A02091107-视频监控设备 | 视频监控设备 | 1(项) | 否 | 针对杏滨街道三秀社区的雪亮工程的进行建设,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39647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3)明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描述:★1.1监控点组网方式:采用光纤方式接入,专网专用,符合厦门公安视综平台直接接入标准;本项目以最终接入集美区视频综合管理平台并作为验收条件,投标人须对此条款作出书面承诺。
(4)明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描述:★1.2本次前端设备供电采用就近取电供电的方式,由中标人自行与供电方协商所有电源接入点并负责电源接入施工,以及承担本次采购系统运行所需的电费(中标人自行与供电方结算电费),投标人须对此条款作出书面承诺。
(5)明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描述:★7、本项目招标文件(及附件)所述产品及系统的技术性能指标等要求,为保证系统投入运行所需的最低要求,如有遗漏,投标人应予以补充,否则一旦成为中标人将认为投标人认同遗漏部分并免费提供。投标人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性能指标,投标人可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及特点投入更为完整的设备配置方案。若中标人所投标的产品及系统的技术性能指标不能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响应文件的承诺和相关技术规范、行业规定等技术要求,中标人必须全额退还已收款项,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和使用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此做出书面承诺,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6)明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描述:★9、在质保期内,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负责设备及系统的所有维护、维修、设备更换和系统优化等工作,保证采购人能正常使用该系统,获得高质量满意的服务,所需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未完全承诺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信息安全产品。(2)小型、微型企业。(3)监狱企业。(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信用记录,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http://credit.xm.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01-08 17:30至2021-01-23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01-29 09: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集美区人民政府杏滨街道办事处
地 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杏林南路12号
联系方式:139500468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宜兰路9号康利金融大厦505单元之二
联系方式:0592-5990026 136660155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文超
电 话:0592-5990026 13666015579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