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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广州)数据中心机房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1-04-11 17:34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广州)数据中心机房建设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机房辅助设备/其他机房辅助设备,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机房辅助设备/机房环境监控设备,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机房辅助设备/机柜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广州)
行政区域天河区公告时间2021年01月19日 17:1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1月20日至2021年02月05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万科云城A栋503-504房)
开标时间2021年02月09日 10:00
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万科云城A栋503-504房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会议室。
预算金额¥177.5271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汤工
项目联系电话020-85530825-612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广州)
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奥体南路3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刁助理020-82335336
代理机构名称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万科云城A栋503-504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汤工020-85530825-612

项目概况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广州)数据中心机房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万科云城A栋503-504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2月0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20513109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广州)数据中心机房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177.5271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7.5271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投标邀请函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广州)单位的委托,对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广州)数据中心机房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广州)数据中心机房建设项目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柒拾柒万伍仟贰佰柒拾壹(¥1,775,271元
  • 采购数量:1项
  •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广州)数据中心机房建设项目,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柒拾柒万伍仟贰佰柒拾壹(1,775,271元),具体招标内容详细以采购人需求为准。
  • 项目编号:GX20513109
  •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中国人民警察大学是公安部属高校。学校坚持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坚持以新时代公安工作新需求、新发展为牵引,坚持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立德树人、服务实战的办学理念,坚持现代化教学、实战化训练、信息化主导、国际化引领的办学思路,面向全国公安机关和国家移民管理队伍,培养移民管理、特种警务行动与战术、公安政治工作、公安信息技术等领域专业人才,努力打造新型警务人才培养和新质警力生成基地、公安创新能力建设高端平台、国际执法合作交流主阵地、安全领域重大战略问题国家级智库。广州校区将要承担本科相应专业的教学任务。根据两校的智慧校园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广州校区拟建设标准化数据中心机房。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书”;
  • 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书”;
  •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质量检测标准、行业标准等。
  • 工期要求:设备需要在签订合同后30工作日内完成供货,总体工期需要在2个月之内完成。
  •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 投标人资格:
  • 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 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 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的原件;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说明)。
  •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报名时请提交以上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第6、7条无需提供),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购买标书人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并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前往购买标书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 招标文件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七、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1年1月20日 至2021年2月5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万科云城A栋503-504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2月9日 09时30分至10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万科云城A栋503-504房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21年2月9日 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万科云城A栋503-504房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1年1月20日 至2021年1月26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广州)

联系人:刁助理

电话:020-82335336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奥体南路399号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万科云城A栋503-504房

联系人:汤工

联系方式:020-85530825-612

邮政编码:510640

电邮:ydtgx@163.com

传真:020-85520192

网址:http://www.gzgxgw.com/

 

 

 

发 布 人: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1月19日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1.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3)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4)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的原件;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说明)。6.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20日  至 2021年02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万科云城A栋503-504房)

方式:说明:报名时请提交以上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第6、7条无需提供),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购买标书人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并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前往购买标书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2月0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2月0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万科云城A栋503-504房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广州)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奥体南路399号        

联系方式:刁助理020-823353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万科云城A栋503-504房            

联系方式:汤工020-85530825-6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汤工

电 话:  020-85530825-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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