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洛浦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购买净菜加工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洛浦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1月19日 18:5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1月19日至2021年02月09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2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愿参与本次投标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请供应商自行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2月09日 11:00 | ||
开标地点 | 洛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洛浦县住建局5楼) | ||
预算金额 | ¥738.410000万元(人民币) | ||
最高限价 | 无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姜红燕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03-7827810 | ||
采购单位 | 洛浦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洛浦县北京路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03) 662-2331?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和田市玉都国际广场金座(银星酒店)6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03-7827810 |
项目概况
洛浦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购买净菜加工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愿参与本次投标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请供应商自行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2月09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XS-2021-HW001
项目名称:洛浦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购买净菜加工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7384072最高限价(元):7384072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洛浦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购买净菜加工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384072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包括采购净菜加工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设备(产品)的交运、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合格、移交前维护、交付使用以及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等(具体的参数及技术指标和质量要等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后,供应商需在投标环节进行对应的资格要求响应。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时需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全部采购内容及服务能力的投标人。
(3)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与服务能力,并能够提供快速的服务响应;
(5)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商,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存在下述条件中的任意一项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
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19日至2021年02月09日;
地点:愿参与本次投标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请供应商自行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方式:自行网上下载;
售价(元):2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2月09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洛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洛浦县住建局5楼)
开标时间:2021年02月09日 11:00
开标地点:洛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洛浦县住建局5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浦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地 址:洛浦县北京路6号
联系方式:(0903) 662-23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和田市玉都国际广场金座(银星酒店)6楼
联系方式:15009330713、132013583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红燕
电 话:15009330713、13201358353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