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厦门市第九中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机房改造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机房改造
项目编号:2016-HCJZ-S003-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危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2-555965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厦门市第九中学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848号
联系方式:应老师 0592-58569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危小姐 0592-5559656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七星西路178号七星大厦19楼1903-1905室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谈判响应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已执行三证合一,按新政策执行;(2)最近一期(季度或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指“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所有者权益没有变动可以不提供该表格,但应作备注说明)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应提供开户许可证)。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及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若谈判响应供应商因新注册成立等原因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应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交如实的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11〕17号)的规定,小企业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可以不含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其他详见采购文件。小企业会计准则>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6年06月22日 18:14 至 2016年06月2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厦门市思明区七星西路178号七星大厦19楼1903-1905室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危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2-5559656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20.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邮费到付),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1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6年06月22日 18:13 至 2016年06月2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6年06月28日 15: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06月28日 15: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厦门市思明区七星西路178号七星大厦19楼1903-1905室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6年06月28日 15:3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厦门市思明区七星西路178号七星大厦19楼1903-1905室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评标室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机房改造,1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政府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