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馆一中心”智能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馆一中心”智能化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0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113-00880
项目名称:“一馆一中心”智能化建设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8,578,758.00
最高限价(元):38,578,758.00
一、项目总体要求
1、项目名称:“一馆一中心”智能化建设项目
2、预算金额:49000000元
3、最高限价:38578758元
4、采购需求:为沈北新区“一馆一中心”智能化建设项目提供审批业务运行、服务终端监管、智能楼宇与能源管理、网络、视频监控和安防系统消防、公共广播和会议广播等服务。中标人提供的设备设施及服务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要求及合同约定。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二个月内全部项目竣工验收并正式运营。本项目采用政府买服务的方式。履约期限三年期满后所有设备设施无偿归采购人所有,并保持设备设施处于良好运营状态。具体要求详见服务需求。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5、合同履行期限:3年
6、项目实施地点:在沈北新区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7、付款条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分期支付服务费用,服务期3年。项目服务期具体时间以项目实际整体验收合格、正式运营之日起计算,满一年起分3期平均付款(中标单位未按约定的工期完成整体项目的,将按照采购预算价的30%承担违约金)。
8、质量保证期:3年
9、保修期内上门免费服务,终身维修,提供配件:3年
10、热线支持:配置专门的服务电话,专人负责
11、现场支持:0.5小时内响应;1小时内到达
12、售后服务网络:需在沈北地区建立专门服务机构。
13、维修技术人员及设备方面的保证措施及收费标准的要求:服务期限内免费。
14、备品备件供应及优惠价格要求:服务期限内免费。
15、培训人员现场培训(操作、维护等):服务期限内免费培训。
16系统扩展、升级服务要求:服务期限内免费。
17、验收
10.1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 号】规定执行及招标文件要求。
10.2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 号】规定执行及招标文件要求。
10.3验收报告: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 号】规定执行及招标文件要求。
10.4组织验收主体: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 号】规定执行及招标文件要求。
二、项目具体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08日至2021年02月2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3月0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明珠路1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到达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因政策原因供应商不能进入开标室,可在线参与开标会议。
2、响应报价解密、最后报价需供应商自行准备相关通信设备进行解密和报价。
3、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同时执行,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必须保持一致。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请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沈北新区营商环境建设局
地 址: 沈北新区明珠路1号
联系方式: 024-880417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同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明珠路1-2号
联系方式: 02488043150
邮箱地址: syth20180518@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沈阳沈北新区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同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210501490008000004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栗喆
电 话: 02488043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