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英德市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三期)建设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英德市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英德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2月09日 15:4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2月10日至2021年03月02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qyggzy.cn/)“政府采购”版块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3月03日 10:00 | ||
开标地点 | 英德市金子山大道一号路财政局大楼一楼英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室 | ||
预算金额 | ¥2159.519271万元(人民币) | ||
最高限价 | 无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小姐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63-3813002-2409 | ||
采购单位 | 英德市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英德市金子山大道一号路新行政中心综合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63- 2789390 | ||
代理机构名称 | 清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17层办公室08、09、10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63-3813002 |
英德市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三期)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qyggzy.cn/)“政府采购”版块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3月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881-2021-00257
项目名称:英德市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三期)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21595192.71
最高限价(如有):21595192.71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英德市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三期)建设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编号:CLZ0121QY00ZC12
(2)标的内容一览表
标的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 |
英德市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三期)建设项目 | 1项 | 人民币21595192.71元 |
(3)简要服务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英德构建打、防、控、管一体化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填补目前公安等部门在管理上的盲点和不足,更好完善辖区应对发生重大事件做出准确判断并能及时响应的能力,英德市启动了英德市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三期)建设项目,基于英德市公安局现有的视频共享平台基础上,通过建设前端监控点和卡口点扩大监控的覆盖面,以技防手段最大限度支撑英德市城市管理工作,使辖区的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更加完善,对辖区重点地段可以实施更有效监控,对各种突发事件做出及时的行动决策;并且提供争议时的取证依据,用强大的云计算能力和视频监控管理,为打击与预防犯罪提供有效的技术保障。
4. 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英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建设周期为300天。签订合同后300天内完成项目整体建设及初验,初验合格后进入试运行期。试运行期不少于3个月,试运行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项目终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一级《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或者同等级别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
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供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或2020年11月或之后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2020年11月或之后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4)提供2020年11月或之后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 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8. 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9.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2月10日至2021年3月2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qyggzy.cn/)“政府采购”版块
方式: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3月3日10点0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英德市金子山大道一号路财政局大楼一楼英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自2021年2月10日至2021年2月22日止。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二)获取招标文件
根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务【2019】7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实行电子化交易,潜在供应商于报名期间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CA证书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qyggzy.cn/)“政府采购”版块选择本项目进行网上报名。
注:1)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qyggzy.cn/)“通知公告”栏目发布的《关于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通知》。
2)交易系统操作流程详见“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之“办事指南”栏目“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指南(供应商)”。
3)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问题,应及时向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工程交易和政府采购部反映及咨询,联系电话:0763-3780226,联系人:李先生、刘小姐。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英德市公安局
地址:英德市金子山大道一号路新行政中心综合楼
联系方式:0763- 27893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清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17层办公室08、09、10号
联系方式::0763-3813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0763-3813002-2409;
发布人:清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