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简介:
依据公安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要求,为解决我市地铁一号线、二号线部分人流量密集的站点缺少人脸智能识别预警能力的安全隐患问题,对地铁一、二号线九个既有地铁站开展人脸识别摄像机、报警终端、配电、光纤等设备和线缆的采购、安装、联网建设,并利用地铁站与市公安局既有网络,联入市公安局人脸监控平台。施工建设须按照地铁通信建设相关规范开展,并按照公安要求的格式提供项目相关的图纸、手册及技术文件等资料;施工限定在地铁停止运营期间开展,须严格遵守地铁安全生产规范要求;设备具体安装点位按照公安指定区域和现场条件共同决定。
一、硬件技术参数: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 | 数量 |
1 | 人脸识别摄像机 | 支持沈阳人脸平台联网,具有相关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200万星光级1/1.8英寸 CMOS AI抓拍筒型网络摄像机 支持同时检测并且抓拍30张人脸,支持对运动人脸进行检测、跟踪、抓拍、评分、筛选输出最优的人脸抓图,支持最佳抓拍,快速抓拍 支持前端人脸比对,支持最多3个人脸库的管理,支持最多9万张人脸的导入 支持人脸,人体属性上报 支持上传背景大图以及人脸小图 支持人脸库个数:3个 每个人脸库支持的人脸数量:30000个,单张人脸不超过300KB 智慧城管:支持1-24小时检测周期,支持非法摆摊事件检测 道路监控:支持背向行驶车辆抓拍,支持车牌、子品牌、车身颜色、车辆类型。支持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的混行检测设备内置电动变焦镜头,操作便易,变焦过程平稳 最低照度:彩色: 0.0005Lux @ (F1.2, AGC ON) 黑白: 0.0001 Lux @ (F1.2, AGC ON), 0 Lux with IR 镜头:(变焦)2.8-12mm @ F1.2,水平视场角:99.0度~39.0度,垂直视场角:52.0度~22.0度,对角线视场角:118.0度~45.0度 宽动态:超宽动态范围达120dB,室内逆光环境下监控 视频压缩标准:H.265/H.264 / MJPEG 最大图像尺寸:1920*1080 存储功能:支持Micro SD(即TF卡)/Micro SDHC /Micro SDXC卡(128GB或者256GB)断网本地存储及断网续传,NAS(NFS,SMB/CIFS均支持), 接口类型:甩线 通讯接口:1个RJ45 10M / 100M /1000M自适应以太网口;RS-485 视频输出:1Vp-p Composite Output(75欧姆/CVBS) 电源输出:DC12V 200mA 音频接口:音频输入:支持2路3.5mm JACK LINE IN; 音频输出:支持1路3.5mm JACK LINE OUT 报警接口:3 输入,2 输出(报警输出最大支持AC/DC24V 1A) Reset按键:支持 工作温度和湿度:-30摄氏度~60摄氏度,湿度小于95%(无凝结) 电源供应:DC:12V正负20% ,支持防反接保护;PoE:802.3at, class 4 电源接口类型:三芯电源接口 功耗:DC: 12V, 1.3A, Max: 15.0W; PoE: (802.3at, 42.5V-57V), 0.3A to 0.4A,Max:17.0W 防护等级:IP66 补光距离:白光:50米(人脸4米) | 26 |
2 | 人脸识别摄像机(含wifi探针) | 支持沈阳人脸平台联网,具有相关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200万星光级1/1.8英寸 CMOS AI抓拍筒型网络摄像机支持同时检测并且抓拍30张人脸,支持对运动人脸进行检测、跟踪、抓拍、评分、筛选输出最优的人脸抓图,支持最佳抓拍,快速抓拍 支持前端人脸比对,支持最多3个人脸库的管理,支持最多9万张人脸的导入 支持人脸,人体属性上报 支持上传背景大图以及人脸小图 支持人脸库个数:3个 每个人脸库支持的人脸数量:30000个,单张人脸不超过300KB 智慧城管:支持1-24小时检测周期,支持非法摆摊事件检测 道路监控:支持背向行驶车辆抓拍,支持车牌、子品牌、车身颜色、车辆类型。支持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的混行检测 设备内置电动变焦镜头,操作便易,变焦过程平稳 Wi-Fi探针:支持主动探测环境无线热点信息,包括SSID、MAC地址、加密类型、强度、时间等等,并定时上传 支持侦测周围手机wifi信息,包括MAC地址、时间、虚拟身份等等,并定时上传 探测距离可达全向直径200米 GPS定位: GPS信息侦测:支持设备所在位置的经纬度查询,支持GPS/北斗校时 最低照度:彩色: 0.0005Lux @ (F1.2, AGC ON) 黑白: 0.0001 Lux @ (F1.2, AGC ON), 0 Lux with IR 镜头:(变焦)2.8-12mm @ F1.2,水平视场角:107.4度~39.8度,垂直视场角:56.1度~22.4度,对角线视场角:130.0度~45.7度 宽动态:超宽动态范围达120dB,室内逆光环境下监控 视频压缩标准:H.265/H.264 / MJPEG 最大图像尺寸:1920*1080 存储功能:支持Micro SD(即TF卡)/Micro SDHC /Micro SDXC卡(128GB或者256GB)断网本地存储及断网续传,NAS(NFS,SMB/CIFS均支持) 接口类型:甩线 通讯接口:1个RJ45 10M / 100M /1000M自适应以太网口;RS-485;支持GPS;支持Wifi 探针 视频输出:1Vp-p Composite Output(75欧姆/CVBS) 电源输出:DC12V 200mA 音频接口:音频输入:支持2路3.5mm JACK LINE IN; 音频输出:支持1路3.5mm JACK LINE OUT 报警接口:3 输入,2 输出(报警输出最大支持AC/DC24V 1A) Reset按键:支持 工作温度和湿度:-30摄氏度~60摄氏度,湿度小于95%(无凝结) 电源供应:AC24V:24V正负20% 电源接口类型:三芯电源接口 功耗:AC: 24 V, 1.8A, Max: 32W 防护等级:IP67 补光距离:白光:40米(人脸4米) | 26 |
3 | TF卡 | 支持人脸识别摄像机。128G;读速不小于160MB/s 写速不小于90MB/s。 | 52 |
4 | 摄像机支架 | 与人脸识别摄像机配套。支持壁装,铂晶灰,铝合金材质。 | 52 |
5 | 摄像机吊杆 | 与人脸识别摄像机支架配套,维保三年。支持地铁站施工使用,规格:上杆口径58热镀锌钢管,下杆口径48.3mm厚度;底板400*400mm、6mm厚度,热镀锌钢板,表面热镀锌处理,喷涂防锈漆,颜色根据站内设备统一原则;长度1~3.8m根据现场可调整规格。 | 52 |
6 | 前端设备接入箱 | 与地铁站施工现场匹配,规格尺寸:约为600*500*300mm,白钢材质,2mm厚度,内置设备安装托板,空开支架,配置锁体、2P 20A ABB空开、8位插座、光纤熔接盒,支持稳压电源、光纤收发器、光缆终端盒在内部安装、放置。 | 52 |
7 | 稳压电源 | DC12V2A、AC24V2A。 | 52 |
8 | 光缆终端盒 | 8口,含法兰、尾纤、安装附件。 | 26 |
9 | 光纤收发器 | 千兆单纤。 | 52 |
10 | 交换机(核心产品) | 16口百兆全网管二层交换机,机架式,16个百兆电口,2个千兆电口,2个复用的千兆光口。支持通过console口管理。交换容量64Gbps,包转发率5.4Mpps,1U高度,工作温度:0摄氏度~40摄氏度,支持220v交流,满负荷功耗12瓦;支持VLAN,流量控制ACL/QOS支持SNMP V1/V2c/V3网管。 | 9 |
11 | 光纤配线架 | 48口机架式,含法兰、尾纤、安装附件。 | 9 |
12 | PDU | 8位5孔,10A。 | 9 |
13 | 光纤跳纤 | 单模,10m。 | 208 |
14 | 摄像机电源线 | 含地铁装修拆除、恢复费。WDZ-RYY、低烟无卤阻燃、3*1.5mm2。 | 5160 |
15 | 8芯光缆 | 含地铁装修拆除、恢复费。低烟无卤阻燃、8芯、单模。 | 5540 |
16 | PDU电源线 | 3*2.5、低烟无卤阻燃。 | 540 |
17 | 网线 | UTP-CAT6E、低烟无卤阻燃。 | 675 |
18 | 控制终端 | I5-9400;8G;1T+256GSSD;2G独显;键鼠;音箱;21.5英寸显示器。 | 9 |
19 | 辅材 | 按车站数量统计,平均每站含热口径32镀锌钢管150m,包塑软管口径40 20m,原料口径32PVC管80m;防火泥5kg;直接50个;弯头20个;水晶头30个;自攻钉1盒;燕尾钉3盒;膨胀螺丝50套;胶布10卷;焊锡1卷;钢线3kg;过线盒30个;全螺纹吊杆口径10规格 20根(含3件套);管安装卡子100个。 | 9 |
注:以上设备含设备运输、安装、调试、验收、设备联网注册、客户端安装等费用。 |
二、技术要求:
(一)现状与建设需求:沈阳市公安机关拟在地铁一号线、二号线部分站点设置人脸识别摄像机,利用地铁公安通信系统视频专网直接连接至沈阳市公安局人脸识别系统平台内。前端人脸识别摄像机人脸检测可通过算法对人面进行识别,对进、出站人员识别后进行抓拍,抓拍图像存储至市局相关信息数据库。并且设置一台WIFI探针设备,将搜集的数据提供给市公安局分析。沈阳地铁一号线、二号线均为既有线,建成时间比较早,当时还不具备安装高清人脸识别摄像机的条件,为了完成既有线的安全防范目的,只能在既有线重点站的新设高清人脸识别摄像机及WIFI探针设备,接入现有市局人脸识别系统平台内。信号传输方式采用前端点位到机房新敷设光缆及电缆,信号传输回机房后接入既有的公安视频传输网络,传输信号回传至市局人脸监控平台。人脸识别摄像机不进行集中存储,人脸识别摄像机安装内存卡进行本机本地视频录像循环存储。现有警务室视频控制终端为2012年以前配置,无法满足现在软件运行环境,需在新增人脸识别摄像机的站点警务室增加一台人脸预警终端。设备参数、联网性能、安全性能需满足国家相关法律规章、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具体如下:《GA/T 922.2-2011 安防人脸识别应用系统 第2部分:人脸图像数据》《GA/T 1126-2013 近红外人脸识别设备技术要求》《GA/T 1212-201 安防人脸识别应用防假体攻击方法》《GB/T 26718-2011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GB/T 31488-2015 安全防范视频监控人脸识别系统技术要求》《GA/T 1093-2013 出入口控制人脸识别系统技术要求》《GB 51151-2016 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二)设备安装与联网方案:
1、市局侧平台:市局现有人脸识别平台已经构建完成,本次只需要根据现有网络构建方式,把新增的前端人脸识别摄像机及WIFI探针信号采用有线连接方式接入至平台,并备案注册即可。
2、车站侧设备:在各地铁站公安机关指定的位置新设2台人脸识别摄像机,其中一台采用人脸识别摄像机与WIFI探针一体机。2台人脸识别摄像机采用对照设置,采取进出车站人员的正面图像,人脸识别摄像机照射角度要符合人像采集技术规范,画面覆盖做到不留死角。人脸识别摄像机采用定制的吊杆固定,吊杆上端法兰固定在吊顶装饰面内的混凝土结构上,吊杆长度根据车站现场实际高度定制,人脸识别摄像机距离地面高度控制在2.2~2.6m之间。人脸识别摄像机的录像采用人脸识别摄像机内配置内存卡方式进行存储,为每台人脸识别摄像机配置128G内存卡,循环录像,根据需要可远程下载录像文件。
3、WiFi探针布置:在指定的地铁站安装人脸识别摄像机与WIFI探针一体机。
4、供电线路:在吊顶内安装前端设备接入箱,接入箱固定在混凝土顶面上。其中配置电源空开、插排、人脸识别摄像机供电、光电转换器、光缆终端盒等设备,为人脸识别摄像机提供供电、信号等相关配件接入条件。配电箱供电线缆、光缆通过镀锡钢管连接至既有通信系统桥架,沿通信桥架敷设电缆、光缆至车站公安消防通信设备机房。电缆接入机房内新增的PDU设备上,最终接入既有配电柜内预留配电单元上。各出入口各敷设一条独立的供电线缆,配套独立的空开设备,降低供电故障几率。线路施工需要对既有装修进行拆除,等施工完毕后进行恢复。进出各区域内需开孔,之后需要进行防火封堵以保证车站内防火要求。
5、数据网络链路:本次设备数据传输网络采用有线光缆的方式进行数据传输,由前端设备接入箱开始,敷设8芯光缆至车站地铁站公消机房,接入设备机柜内的光缆终端盒。每个通道敷设一条8芯光缆,在第一个人脸识别摄像机处进行光纤分劈,每个人脸识别摄像机分配4芯光缆,用1备3。前端设备箱内和后端设备机柜内成对配置光电转换器,人脸识别摄像机的网络电信号进行光电转换后再后端由光电转换器转换成电信号接入车站视频交换机。在车站地铁站公消机房机柜内新增一台16口接入交换机,接入车站既有视频汇聚交换机,实现对数据端口的扩容,满足新增人脸识别摄像机的数据端口数量需求。既有视频交换机可以实现车站到市局人脸平台的数据链路连通,为人脸识别摄像机接入平台提供通信链路。
(三)施工技术要求:
1、低压供电:本系统设备供电引接于地铁站公消机房交流配电设备。
2、设备接地:本工程的综合接地网由综合接地系统设置,地铁车站地铁站公消机房的通信设备接地均通过地线盘接入综合接地体上,接地电阻值≤1欧姆。
3、电磁兼容性:投标人须充分认识系统设备的使用环境,设备须不受地铁其他系统的电磁干扰,也不对其他系统产生电磁干扰。
4、制造工艺要求如下:
(1)印刷电路板采用波峰焊以上技术;
(2)大电流插件采用镀银或镀金技术;
(3)每块印刷电路板具有防护涂层,以防止因潮气/酸气或其它腐蚀环境引起的开裂、生锈、变质;
(4)电路板上不得采用飞线连接;
(5)所有批量生产的设备、零部件、元器件都是标准产品,在技术规范中所述的相同规格的设备、卡、盘、零件必须是可互换的;
(6)所选设备须实现组成模块化、标准化、维护管理自动化;
(7)设备互联方式采用连接器方式,连接起带有的互联电缆,要有色谱标以便识别。
5、设备功能要求:
(1)人脸识别功能:人脸识别摄像机人脸检测可通过算法对人面进行识别,对进、出站人员识别后进行头部、全身抓拍,抓拍图像存储至市局人脸监控平台。人脸识别摄像机对人脸识别相关功能包括:人脸自动检测功能;自动抓拍功能;与市公安局后台分析库信息交互功能。同时部分人脸识别摄像机内置或外置wifi探针,将搜集的数据提供给市公安局分析。wifi探针数据分析平台及人脸识别分析平台已由市局统一建设,不纳入本工程范围。
(2)字符叠加功能:系统将人脸识别摄像机的号码及位置、摄像日期和时间等信息与图像信号叠加,以便在监控器上显示。
(3)平台对接:系统符合GB/T 28181-2016相关要求,能够与市局人脸平台和视频监控平台实现对接。
(4)数据传输系统性能和功能:数据传输系统能够实现本工程人脸识别摄像机提供所需的传输通道,包括:为人脸识别摄像机监视系统提供传输通道;系统网络为链路冗余结构,当单链路中断时,不影响业务的正常传输;具有自诊断功能,可进行系统故障管理、性能监视、系统管理、配置管理,并具有集中告警维护、统一管理的网络管理功能;系统具有扩展性,并能平滑升级。
6、网络配线性能、安装技术要求:
(1)RJ45接口标准的屏蔽模块化配线单元,每个端口带接地端子;
(2)配线单元背后线路板具有防尘,防撞保护;
(3)网络配线单元与水平电缆的端接使用工具端接;
(4)具有明显的、可方便更换的、永久的标识;
(5)网络配线单元前后都配备配有合理数量的理线架;
7、线缆敷设规范:
(1)利用既有线槽和新建管道等方式,保障无裸露线缆;
(2)机房、线槽、管道内敷设线缆整齐有序;
(3)所有线缆粘贴显著识别标签,编号命名规则参考既有标签延续编码;
(4)线缆与线缆、线缆与接口连接牢固、可靠;
(5)线缆符合国标要求。
(四)建设规范、标准单位、标准语言:
1、建设规范:《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13);《城市轨道交通技术规范》(GB50490-2009);《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2008);《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07);《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373-2006);《城市轨道交通通信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82-2006);《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铁路通信施工规范》(TB10205-99);《铁路运输通信工程质量验收规范》(TB10148-2003);《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74-2006);《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50312-2007)。
2、标准单位: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技术图纸等,均使用SI制(国际计量单位)
3、标准语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采用简体中文编写,中标人所提供的一切技术资料及图纸均采用简体中文编写。
三、投标技术要求:
(一)工程范围:项目包括:9个地铁站及相应区间设备材料、线缆和敷设、既有公安设备的扩容改造,设备的安装联网、单机及系统调试、验收测试(须提供测试仪表供使用)、设备注册备案、系统维护和应用人员培训、图纸、手册及技术文件、三年维保(含设备维修、线路检修、系统检修、终端调试、软件安装等服务)。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前,招标人拥有对设备数量调整的权利;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后,因工程需要追加的设备,中标人须按合同清单的价格提供。中标人有责任和义务承担本系统与其它相关专业、相关系统及既有公安通信系统的工程配合工作。
(二)技术规范和技术应答:投标人须仔细阅读本技术规范中规定的所有条款,并逐条明确应答和提出技术规格书。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技术规格至少满足本技术规范中提出的各项技术指标,投标人可推荐高于本技术规范规定的定性产品,但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应答书。
(三)系统完整性:本技术文件给出了主要技术要求,对于招标文件中未提出要求的部分,投标人须本着提供完整的、满足本工程使用要求的角度进行必要的补充,以保证系统的完整性,中标人不得以招标文件中未规定为理由要求招标人进行系统的设备、材料、各种安装连接附件的追加。若投标人认为必须增加相应的其它设备或缆线等,在投标时应提供清单及详细说明,并在投标文件中报价。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未提出因系统完整性所需要增加的相应设备(含配套缆线)的报价,则视为已承诺中标后无条件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免费提供因系统完整性所需的一切设备(含配套缆线)及相应施工安装、调试等费用。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设备和材料必须是专为本工程制造的全新设备,不得使用库存的备件供货。
(四)施工用电:招标人在安装调试期间不能保证提供正式电源,中标人须考虑使用临时用电来进行安装调试工作,中标人须配备必要的电源保证措施(稳压电源、UPS、临时照明设施等)进行安装调试工作,在使用临时电源进行安装调试过程中如发生既有设备损坏的情况一切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须及时免费更换损坏的设备;在进行设备电源安装时,应断电操作,严防发生电源短路等事故。
(五)配套软件:中标人提供设备的各种配套软件(如操作系统)须为正版软件,并具备满足系统使用的软件授权,如中标人提供的任何软件发生知识产权纠纷,其发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中标人独立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中标人须赔偿软件厂商及招标人的所有损失。中标人须提供所有系统设备及软件生命周期内的免费升级服务。
(六)招标文件权威性:本技术规范作为公交(轨道)分局补充沈阳地铁人脸识别摄像机建设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最终技术文件,如招标文件中图纸有与本技术规范描述不一致,以本技术规范为准。招标方拥有对本技术规范的最终解释权。
(七)检测与验收:中标人提供的系统须通过沈阳市公安部门组织的测试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配合公安部门测试、验收所需的收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八)设备电源: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设备应采用220V交流供电,如采用其他供电方式,投标人应配置相应的电源转换设备。投标人需要提供各个子系统设备的功耗指标,设备散热指标,接地电阻要求、电源输入侧保安器要求、供电路数要求。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所提供设备及工程需要对既有公安通信系统进行扩容的费用,所需费用含于投标总价内。
(九)与既有线、既有系统协调配合的要求:本系统为既有车站补充改造工程,因此车站设备将需要中标人与沈阳地铁运营分公司进行工作配合。投标人在开展项目设备安装于既有机房等用房内时,需充分保障既有系统、设备、线路不受影响,以现有设备延展扩建的方式应用现存设备接口。投标人施工导致原有设备发生故障时,应予以维修,无法维修时,按照不低于原有设备参数标准更新硬件设备,并予以调试。应充分考虑由此带来的施工影响,并应充分考虑本工程与既有相关系统及市局的配合,自行负责与既有相关系统承包人及市局的协调及配合工作,所需一切费用含于投标总价内。
(十)施工安全责任: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可能发生的意外事件,对施工现场的人身、设备安全和地铁安全做好预防和应急消防等安全措施;所有因不规范施工操作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设计联络:
(一)设计联络基本要求如下: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给出设计联络建议书,在建议书中包括:设计联络内容、时间安排、形式、提交的文件、参加人员、地点、联络次数,并在报价中详细列出明细清单;
2、中标人负责组织、安排设计联络会议,提出设计联络会议纲要及需要解决的问题;
3、在设计联络期间,中标人向招标人至少提供相关设计方案文件、图纸、技术资料5份,双方对提出的设计功能规格书及图纸文件进行认真研究讨论,取得一致意见后双方签字确认;
4、如中标人在设计工作中发现方案需要改动,双方进行认真讨论洽商,洽商的结果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作为合同的补充部分与合同文本具有同等的效力;
5、中标人有义务答复招标人提出的合同范围内的技术问题,并有义务向招标人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
6、中标人提供的所有设计联络文件均须简体中文书写,每次设计联络会议结束后,中标人将会议内容整理报招标人备案;
7、中标人参加设计联络会议的所有费用均自行承担,业主人员参加设计联络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8、中标人根据工程建设和进度的需要制定合理、完整的设计联络计划报招标人批准,做好设计联络的准备工作并参加设计联络;
9、中标人参加讨论并确认各个公安通信子系统规格、系统设计、接口设计、系统标准、测试与检验规范书等,但不减轻中标人对项目的责任。
(二)设计联络安排:设计联络会进行2次,招标人将派代表参加设计联络,对问题招标人代表有权提出异议,中标人及时给予澄清,但招标人代表不承担任何技术责任。
五、测试、检验与验收:
(一)一般要求:本系统测试、检验、验收的主要要求如下:
1、中标人须按照合同规定和实际的工程进度进行本系统各阶段的试验、测试和验收,满足合同的各项要求;
2、招标人将参加系统设备各阶段的测试和出厂验收,中标人须提前作出计划(包括内容、时间、地点等)报业主审查,并按审查通过的计划实施,同时协助办理赴工厂验收的相关手续,确保试验、测试和验收工作按计划进行;
3、招标人在试验、测试、检验中的任何行为并不减轻中标人对产品质量的任何责任;
4、如果事先未经招标人审查批准,中标人不能改变最初确定的设备制造、测试和验收地点;
5、对在系统各阶段测试、试验、验收中发现的问题,中标人须在1周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答复,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
6、如招标人认为某测试的条件、内容、程序、测量、记录和报告格式等任意一项内容不符合合同或测试程序的要求,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测试报告并有权要求重做该项测试,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7、在系统各阶段测试、检验、验收中所需的工具、仪器仪表由中标人负责提供,仪器仪表须在法定有效期内进行测量;
8、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测试、检验、验收的建议书,内容包括各阶段测试、检验的内容、方法和标准,测试、检验、验收标准的建议书在合同谈判过程中最终确认;
9、中标人保证通过各阶段的各项测试,确保系统能按原定工期完成。投标时需为主要硬件提供权威部门质量检测报告。投标时需为人脸识别摄像机等主要硬件提供公安部等权威部门检测报告。
(二)质量控制要求:
1、制造:
(1)生产通知:中标人根据合同规定和工程实际进度,提前必要的时间向采购人提供提交设备生产请求,设备生产请求经批准后可开始设备的生产、制造。生产指令下达7日内,中标人将是否已经开始生产的情况编制响应表,报采购人备案。
(2)制造进度控制:中标人定期向采购人报告设备生产进度情况,出现可能引起重大延误的问题时须立即向招标人书面报告,说明延误原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制订采取的补救措施和完成计划。
2、出厂前测试:
(1)出厂测试:所有设备须经出厂测试合格、并经采购人批准出厂测试结果后(包括测试项目、测试方法、指标、规程等,必要时采购人参加测试)后方能出厂,设备出厂前须进行整机测试、系统模拟测试(包括软件、硬件、附属设备)等。出厂测试合格的设备是采购人实际购买的设备。
(2)接口测试:中标人负责系统内部接口、与既有系统之间的接口测试工作,本系统间的所有接口须经过测试,测试(包括物理接口、通信协议等)合格后方可运抵现场进行安装,接口测试在设备生产地进行,接口测试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测试内容:测试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功能试验、性能试验、接口测试;模拟故障及自动诊断试验;恢复供电后自动启动试验。
3、发运、包装与存储:
(1)发运:中标人提前15天向采购人提交1式3份的发货计划,该计划描述主要发货批次情况,当发货批次有变化时,及时向采购人报告。中标人在装运前半个月向采购人提交发货通知单,供采购人确认。
(2)装运通知:中标人在实际装运期之前和货物装车(船)完成后24小时内将装运情况通知采购人,通知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号、工点名称、货物名称、编号、体积、重量、件数、运单号码等。
4、包装:
(1)所有材料、设备分门别类进行包装,包装须适应多次运输、搬运、装卸的情况,包装有减振、防冲击、防野蛮装卸措施,保证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完好无损;
(2)包装按需要具有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的保护措施,包装箱上明显地印刷有“轻放”、“不得倒置”等提示字样;
(3)大件设备有固定的底座,外包装上有吊装挂钩;
(4)每一包装箱或货物的适当位置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显的中文字样做出标记,如收货人、合同号、货物名称、重量、安装站点等;
(5)由于包装不善或标记不当导致货物损坏、丢失时所有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6)每个包装箱内部外部各附有1套装箱单,装箱单密封在防水包装单中,并牢固地固定在包装箱内部和外部;每个包装箱内部同样附有一套装箱单;
(7)设备的其它资料(如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等)不随箱装运,另外成册提交采购人。
5、到货检查:到货检查地点由采购人指定,检查由中标人组织,采购人参加,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满足合同对包装的要求;
(2)外观良好、运输途中未受损;
(3)编号、数量、名称与到货清单吻合。
6、现场安装检验:现场安装检验包括安装现场交接、开箱检验和安装验收检验。
7、安装现场交接:安装现场交接由监理单位组织,采购人、中标人参加,办理现场安装交接手续。
8、开箱检验:开箱检验由中标人组织,在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由中标人招标人参加,主要对设备的内外包装、设备外观和数量进行检验,如发现设备外观破损、数量短缺等现象,中标人提出解决方法,报采购人确认后及时处理,以保证工程进度不被延误。开箱检验无问题后,由采购人、中标人共同签署开箱检验报告。
9、安装验收检验:中标人根据工程进度制定设备安装计划,提交采购人批准后按计划进行安装,系统安装完成95%后,招标人、中标人代表按中标人提供的安装验收计划和安装验收标准进行安装验收。安装完成后验收的主要内容如下:
(1)所有设备、电缆布线和配电安全、可靠;
(2)所有连接装置、绝缘体、门、盖板等安装适当,并可以调整;
(3)所有外露的金属部分根据IEC的有关规程和要求进行接地,接地点符合系统要求;
(4)所有电源要加保险或其它保护,使得在故障情况下能安全自动断开;
(5)所有保护盖要合适,提示和标签要正确,并安装在适当位置;
(6)机壳和机箱的内外都要干净无杂物;
(7)电缆和设备的绝缘电阻要大于IEC规定的要求;
(8)所有用于故障指示和报警的电子回路工作正常。对于未通过验收的安装项目,业主、监理工程师向中标人发出修改、替换通知,属于设备质量问题,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修改、替换,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安装验收通过后,由采购人、中标人签署安装验收合格证书。
10、现场测试、调试:现场测试由中标人组织,采购人参加,现场测试包括单机测试、系统测试,中标人在现场测试前制定测试计划,经招标人批准后进行。
11、单机测试:单机测试在安装后进行,目的是保证设备经远距离运输、安装后不发生损坏,在单机测试中达不到要求的单机设备,中标人负责修理和更换,并承担所需的所有费用。
12、系统测试:系统测试主要进行功能试验,要求所有的被测指标、功能均能符合确认的测试检验建议书和合同的要求。如系统测试未通过,中标人须按招标人规定时间内整改并继续测试,直到符合要求通过为止。系统调试还要针对与原有公安通信系统互通部分进行测试、保证所有系统性能的联合调试达标,并确保各系统之间接口正确,性能满足技术规格书的要求。系统调试未通过,中标人须按招标人规定时间内整改并继续调试,直到符合要求通过为止。系统调试合格后,采购人向中标人出具子系统调试合格证书。
13、测试仪器仪表:中标人负责无偿提供合适的现场测试、调试用的仪器和仪表,仪器、仪表须由法定的计量试验机构测试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14、144小时系统连续检验:
(1)144小时的连续检验是系统调试后所有设备连接起来进行不间断联合工程试验,试验在系统测试合格后进行;
(2)在144小时试验期间,不允许出现系统性或可靠性故障,如出现则终止试验,中标人负责及时修复和更换,然后重新开始144小时的试验,如第二次144小时试验未通过允许中标人进行第三次144小时试验,如果第三次144小时试验仍通不过,则系统设备被视为不符合合同要求的设备,中标人须立即更换系统的主要设备,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并赔偿招标人在人力、时间上的损失;
(3)144小时测试合格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出具144小时连续检验合格证书。
15、联调:联调是本系统和既有系统的联合调试,在144小时测试合格后,将进入联调阶段,联调包括与其它系统所有接口功能测试和综合联调两个阶段。
16、接口功能测试:接口功能测试是检验本系统系统与所有其它系统的接口功能的正确性,中标人须配合其它系统的承包人处理出现的问题。
17、综合联调测试:综合联调测试是各个相关系统均通过了144小时测试后,相关系统能同时有机的结合在一起,保证系统正常运行。综合联调测试合格后,采购人向中标人出具综合系统联调测试合格证书。
18、预验收:通过综合联调后,中标人提前15日向采购人提交预验收申请报告,申请对系统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中标人出具预验收合格证书。
19、最终验收:在质量保证期满后45天内,采购人签署最终验收证书,采购人与中标人正式办理验交手续,但中标人在系统寿命期内仍有责任对发生的问题给予合作。
20、安装验收规范书:中标人在工程进行安装前3个月要向招标人、监理提供安装工程规范,包括验收项目、标准、方法以及对不合格项目的修理和替换的规定。
21、验收、检验规范书和测试验收报告:
(1)测试、检验规范书包括测试、检验阶段的试验条件、测试设备、试验方法、测试检验内容、标准和测试检验程序。具体细节在设计联络中确认。
(2)测试检验报告包括全部测试内容、标准值、测试值、以及系统、地点、日期、测试人等,该报告详尽到可使招标人、监理对测试检验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评定。测试检验报告要采购人、中标人、监理的共同签认。
六、图纸、手册及技术文件:中标人须签订保密承诺书,对合同、建设点位、图纸、技术文件等建设资料保密,采取有效管理和防盗技术手段妥善保管,一旦发生遗失、被盗等事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一)概述:中标人向采购人在各阶段提交不同种类的图纸、手册及技术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的图纸、手册及技术资料:
1、产品设计的图纸、资料;
2、各阶段各项测试检验规范书和测试检验报告;
3、工程安装设计图、资料;
4、安装验收规范书;
5、安装手册;
6、操作手册;
7、用于维护的图纸、资料、手册;
8、用于培训的图纸、资料、手册;
9、竣工图纸;
10、最终技术文件。中标人提供的图纸、手册和技术资料应充分、广泛和详细地说明本系统安装工艺、IP参数、网络拓扑、点位设置及设备的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性能、结构和尺寸以及部件等。所有技术资料、图纸和手册都应字迹清楚、内容完整,采用国际单位制(SI)单位、通用图形和符号,并采用活页式包装。设备在设计、制造过程中发生更新时,中标人及时提供更新文件。所有技术资料、图纸和手册为简体中文版本。除非另有规定,所有图纸、手册和资料均1式10份提交,并提供6套电子文档。
(二)图纸、手册和技术文件的确认:图纸、手册和技术文件确认的主要要求如下:
1、中标人使用和提供的图纸、手册和技术文件必须经过招标人的确认。采购人的确认并不减轻中标人的任何责任;
2、如果图纸、手册和技术文件经过了确认,中标人未经招标人同意不按图生产,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产品;
3、图纸、手册和技术文件在设计联络中确认。培训教材资料在培训实施前一个月交采购人确认;
4、一旦采购人完成最终确认,中标人按规定提交完整的装订好的手册及完整的复制时使用的电子文件。
(三)产品、系统的设计图:
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系统设计包括所需的图纸和技术说明、可靠性计算、与各相关设备的接口标准、协议、形式;
2、图纸的完整性要求图纸必须包括图样目录、系统原理图、主要部件的尺寸和安装图、明细表、汇总表等;
3、电路图和元件布置图上的元件做出标注,且两者的标注应一致;明细表上写明元件的规格编号,使招标人能按此规格编号向中标人或从市场上采购到相同的元件;
4、对于可以从市场上采购到的产品,必须提供产品说明书与合格证,说明书应能满足招标人的维护和采购的要求。
(四)安装设计图:中标人要向招标人提供用于安装设计的安装设计图纸、资料,必须包括以下内容:图样目录;设备的尺寸和安装图;配线系统图;设备配线图;接地图;现场施工图;技术资料。
(五)竣工图:
1、在试运行开始后14天内,中标人按照要求及规定编制一整套准确、清楚的竣工文件(包括原始资料和安装、调试记录资料、工程竣工数量表、工程验收报告表、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等),并提供给招标人。竣工图文件(包括系统图、设备安装平面图、现场设备安装方式图、设备外部配线图、设备接地布置图、管线图),竣工文件均为招标人的财产。
2、所有竣工图文件作为操作和维修手册的一部分,列入参考资料目录中,以便于系统和设备的维修、保养。参考资料的编排经招标人审批。
3、竣工图包括所有通信设备的准确安装位置、机房布设、各设备间的连接、电缆走线;标明设备、元器件、模块型号;说明各设备功能、软件流程,以及在操作、维修或修改、扩展设备时有用的其它资料。同一设备或器件的编号、分类与其它资料保持一致。
4、当工程完工时,中标人向招标人按规定提交竣工图,竣工图包括产品设计图和安装设计图。
(六)安装手册:安装手册由所需全部图纸和资料组成。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电源、数据、控制和通信接口的配线规程;为设备就位所需之地板、导轨、支架的安装、钻孔和上螺丝的方法;安全警告或注意事项;接地及其连接规程;接近和通风说明;测试和校准方法;气候防护、灰尘防护和其他的环境防护;正确安装设备所需要的其他规程;安装所需工具的功能及建议数量。
(七)操作手册:操作手册是为操作人员在操作和检查时提供的指导,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通信系统概述;主要功能说明;操作指南;故障状态。
(八)维护手册:维修手册是为系统维修人员的维护、检查、运营、修理和调整提供指导,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维护手册提供给熟练的技术人员,包括设备和系统的操作说明,以及预防维护和故障维修指令;
2、操作说明包括设备如何操作的简要介绍和方框图,配置中的主要硬件和软件程序。主要硬件和程序的操作顺序以功能框图说明,要提供详细的逻辑和流程图,以满足故障查找分析和现场修理工作的需要;
3、维修手册对各级检修的内容、要求、方法、程序、设备、工具、材料等方面作出详细的说明;对主要的故障部件的更换、调整和测试也要作出详细的说明;
4、对于需要使用便携式测试仪工作的,还包括其调整方面的内容;
5、维修手册的预防维护说明包括所有设备定期维护适用的直观检查、软件和硬件测试、诊断程序和所需调整。关于如何安装和运行测试、诊断程序,如何使用专用或通用的测试设备的说明做为预防维护说明的一个整体部分;
6、维修手册的故障维修说明包括故障定位到元件级或现场修理级的指导。这些指导包括如何快速有效地定位设备故障原因的详细说明,说明可能的故障源、征兆、可能的原因和排除故障指令,还应说明在可能时如何使用在线测试、诊断程序和专用的测试设备。故障维修说明还包括有关所有项目的修理、调整(校正)、替换说明,包括电路图和机电图,还应包括如何安装和运行专用的脱机诊断程序,使用工具和测试设备的说明,以及为保护人员和设备应当遵守的任何注意或警告;
7、维修手册的部件说明表明每一可替换的或现场可修复的模块,在元件表或图中详细标出那些可以从市场买到的任何可修复或可替换元件,这些部件按其工业的、一般的零件号标识,如若可能应有第二种标识方式;
8、维护报告由用户保存,包括维护人员在所有故障维修工作中记录的数据和资料。卖方与买方协作,以提供合适的格式。
(九)最终技术文件:该文件包括所供系统的最终技术参数,清晰地规定所有系统要求的硬件和软件,并取得业主的确认,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系统总说明;系统构成;功能详细描述;技术参数;特性曲线;设备布置;详细电路图及其说明。
七、人员培训:
(一)培训目的:人员培训分为面向使用人员的培训和面向维护人员的培训两个方面,通过培训的使用人员应能熟练地对公安人脸预警客户端进行操作。通过培训的维护人员能熟练掌握系统构成、工作原理、主要设备功能、软件操作等,能处理大多数设备的技术故障,掌握扩容网络/系统业务。
(二)培训计划:中标人在培训开始前向采购人提交培训计划,采购人对培训计划审查通过后由中标人按批准的计划实施,培训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材料和文件;对接受培训人员的要求;培训起止时间;培训地点;培训教师的资历;培训课程效果和评估方法。
(三)培训教材:中标人提供的培训材料在培训实施前至少1个月以上提交给招标人确认,中标人提供的教材须与所供应的设备一致,并提供培训教材的最新版本,培训教材须全部用简体中文书写,并保证参加培训的人员每人1套培训教材。中标人须提供包括所有培训教材的电子文件。
(四)培训设备:中标人须提供培训人员实习所需的工具、测试仪表、器材等设备。
(五)培训要求:现场培训在沈阳市举行,培训的主要要求如下:1、中标人须派出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对使用人员、维护人员进行现场培训;2、现场培训在144小时连续系统试验之间进行,培训在地铁分局/派出所、车站等地进行,所有参加培训的人员有上机操作的过程;3、维护人员的现场培训包括安装、调试、维护、排错等内容,使参加培训的人员具备维护中标人提供的设备、专用仪器仪表等能力。
(六)培训费用:
中标人派出的培训教师在现场培训期间所发生的任何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七)培训测试和考试:培训结束后,参加培训的人员接受中标人进行的测试和考试,通过测试和考试的人员由设备供应商颁发资格认证证书,以证明证书持有人的专业能力,参加资格认证考试的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八、质量保证期:验收合格之日起,进入36个月质量保证期;在质量保证期内,采购人、中标人将不定期抽测各种测试项目,检查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在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人协助采购人对人脸识别摄像机等设备、线缆、软件的维护、管理,负责维修、更换零部件,其人员的所有费用自理。在质量保证期内,如由于中标人责任,需要更换或修理故障设备,在修理期间可使用备品、备件,然后中标人安排并自负费用将修理好的货物或替换件运送招标人,补充招标人的备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30天,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一份质量保证期后服务建议书,供采购人确认。
九、工期计划及要求:本工程将于合同签订15日后开始计算,90天内完成。采购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权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对上述计划进行调整,中标人须服从采购人对上述工程计划的调整。
质量保证期:所有设备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36个月。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所附的“售后服务承诺”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