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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新型智慧城市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1-09-15 18:00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枣庄市新型智慧城市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应急、打私、工农)
行政区域枣庄市公告时间2021年02月23日 14:3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公告正文
招标文件售价详见公告正文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详见公告正文
开标时间2021年03月18日 09:30
开标地点
预算金额详见公告正文
最高限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详见公告正文
项目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应急、打私、工农)
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名称枣庄净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枣庄市新型智慧城市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应急、打私、工农)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光明大道2621号(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应急、打私、工农))        联系方式:18866321107(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应急、打私、工农))        采购代理机构:枣庄净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县(区)振兴南路74号        联系方式:06323567999二、采购项目名称:枣庄市新型智慧城市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400202102000018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货物服务名称数量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A平台建设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有其他失信行为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45.000000 
B监理及测试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有其他失信行为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000000 
三、需求公示(见附件)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2月24日8时30分至2021年3月2日17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        3.方式:网上报名。供应商请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注册并登陆后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未在网上报名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无资格进行投标(或谈判)                4.售价:0五、公告期限:2021年2月24日 至 2021年3月2日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3月18日9时0分至2021年3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请各供应商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投标,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按照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指南》、《政府采购诚信库注册流程》中相关流程将电子报价文件上传至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供应商须到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入库后再办理CA证书。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632-8252190。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3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枣庄市市民中心地北2区第五开标室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枣庄净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6323567999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招标文件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注:参加交易活动的各交易主体,应做好个人防护,听从工作人员引导,配合各项防控工作,精简参加人员,有疫情接触史及身体发烧等症状的人员,不得参加开、评标活动,避免交叉感染。1、各投标单位精简人员参加投标,原则上只允许授权一人参加开标活动。2、各投标单位授权代表自觉做好防护工作、佩戴口罩等防护设施。有疫情接触史及身体发烧等症状人员禁止参加开标活动。3、按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参与投标活动的各投标单位授权代表需出具“电子健康通行码”,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史、接触史的来枣、返枣人员必须持有7天内枣庄市合法医疗机构或疾控部门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进场。因未出具以上证明而无法参加开评标活动的投标单位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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