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江西省
高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批准的采购方式,高安中瑞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采购代理机构
”
)受采购人委托,对其所需项目进行
询价
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采购项目内容
: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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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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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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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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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测速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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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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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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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000元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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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记录仪
|
50台
|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
|
90000元
|
2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
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须提供书面声明
);
(6)投标人须具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
7
)
投标人若非执法记录仪产品制造商(即属于经销商/代理)的,
须
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和项目授权书;
(开标时提供原件核查)
(
8
)
投标人所投执法记录仪产品必须具有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基于GA/T 947-2011行业标准的检测报告,
须
提供带有制造商公章的执法记录仪检测报告复印件;
(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整包投标,不得拆包。
3.投标单位现场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
2
)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本人前来购买标书的,提供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
4
)
投标人若非执法记录仪产品制造商(即属于经销商/代理)的,在购买标书时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和项目授权书;
(
5
)
投标人所投执法记录仪产品必须具有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基于GA/T 947-2011行业标准的检测报告,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提供带有制造商公章的执法记录仪检测报告复印件;
投标单位网上报名的将
(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的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投标人若非执法记录仪产品制造商(即属于经销商/代理)的,在购买标书时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和项目授权书;投标人所投执法记录仪产品必须具有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基于GA/T 947-2011行业标准的检测报告,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提供带有制造商公章的执法记录仪检测报告;
以上原件
扫描发至gazr2012@163.com
报名,待资格审核通过后再将招标文件制作费转账凭证发到邮箱。
4.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
2016年6月
24
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
(北京时间)到高安中瑞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放弃投标的,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代理机构,
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
(2)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
2016年
7
月
4
日
上
午
9
:00
(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为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安市桥北路372号)三楼开标一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叁
仟
陆
佰元整
要求投标保证金于
投标截止时间
前到账.采用银行转帐方式的,汇款人户名必须为投标人,汇款时注明的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人名称应与投标书一致(
投标保证金采用非现金方式
),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采购人:
高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
涂先生
联系电话:
1390705433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高安中瑞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江西省高安市安居路
18
号三层(工商银行对面)
邮
编:
330800
联
系
人:
万女士
电
话:
0795-5282796
15180585709
传
真:
0795-5282796
电子函件:
gazr2012@163.com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高安市支行
户
名:高安中瑞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14383101040017140
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的平台:
将同时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站http://ycggzy.jiangxi.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pub.ccgp.gov.cn/loginx/
、宜春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ycf.gov.cn/、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gaztbw.gov.cn
上发布,敬请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