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清远市清城区凤城街道办事处5G+综合治理指挥中心平台功能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凤城街道办事处 | ||
行政区域 | 清城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2月26日 16:0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2月26日至2021年03月05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三路碧水康桥十栋D梯309#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3月19日 10:00 | ||
开标地点 |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三路碧水康桥十栋D梯209# | ||
预算金额 | ¥25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最高限价 | 无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庄小姐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876309393 | ||
采购单位 |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凤城街道办事处 | ||
采购单位地址 | 清远市清城区先锋西路西湖小区A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63-3535495 | ||
代理机构名称 | 清远市金川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三路碧水康桥十栋D梯309#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500299020 |
清远市清城区凤城街道办事处5G+综合治理指挥中心平台功能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三路碧水康桥十栋D梯309#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 3 月 19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C-20210219-002
项目名称:清远市清城区凤城街道办事处5G+综合治理指挥中心平台功能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5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2500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清远市清城区凤城街道办事处5G+综合治理指挥中心平台功能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采购项目 | 采购内容 | 预算金额 | 完工期 |
清远市清城区凤城街道办事处5G+综合治理指挥中心平台功能采购项目 | 采购内容包括电子门牌(二维码电子门牌)、环卫监管中所需的监管控制设备、会议室配套服务、平台配套设备(根据大数据中心提出要求,改变原有架构后增加设备)、软件平台等 | 2500000.00元 | 中标人按照项目的要求,在合同签订后60日历日内完成系统设计、研发、安装实施、测试、调试、初步验收等工作。 |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以签订的成交合同期限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资格声明函和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按投标文件格式之《资格声明函》和《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机构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年度财务报表,或2020年9月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应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或损益)表】
(4)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提供所属期为2020年9月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经银行盖章的缴税证明,或经税务部门盖章的完税(或免税)证明(或零纳税证明,或零缴税申报表)】。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提供2020年9月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经社保(或税务)部门盖章的社保证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材料。【可按投标文件格式之《资格声明函》承诺】。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按投标文件格式之《资格声明函》承诺】。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按投标文件格式之《资格声明函》承诺】。
(9)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按投标文件格式之《资格声明函》承诺】。
(10)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之“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日在上述两个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1)按规定办理获取登记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
(12)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或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 2 月 26日至2021年 3 月 5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三路碧水康桥十栋D梯309#
方式:现场领购
售价(元):30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 3 月 19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三路碧水康桥十栋D梯209#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领购招标文件时,携带以下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机构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等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若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领购方式(前往以下地址领购):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三路碧水康桥十栋D梯309#
电话:0763-3368089
联系人:庄小姐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凤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先锋西路西湖小区A3号
联系方式:0763-35354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清远市金川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三路碧水康桥十栋D梯309#
联系电话:0763-33680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庄小姐
电话:17876309393
发布人:清远市金川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1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