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龙井市公安局2019年视频监控建设工程视频监控设备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房智强 | ||
行政区域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 公告时间 | 2021年02月26日 20:2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3月01日至2021年03月05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交易公告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3月05日 16:30 | ||
开标地点 | 第1开标室(龙井) | ||
预算金额 | ¥1809.042925万元(人民币) | ||
最高限价 | 无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房智强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343379230 | ||
采购单位 | 房智强 | ||
采购单位地址 | 龙井市龙和路77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343379230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博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延边州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433-3252611 |
龙井市公安局2019年视频监控建设工程视频监控设备招标公告
吉林博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龙井市公安局委托,对龙井市公安局2019年视频监控建设工程视频监控设备进行采购。现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BYZB202103
2、项目名称:龙井市公安局2019年视频监控建设工程视频监控设备
3、预算金额:18090429.25元(投标价超过此价格为废标)。
4、采购需求:对龙井市公安局2019年视频监控建设工程视频监控设备进行采购,(设备名称、数量、技术参数及性能详见设备清单)。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资金来源:项目单位自筹资金。
7、合同履行期:合同生效后至2021年9月30日前全部完成安装任务并竣工验收。
8、付款方式:付款方式详见合同条款。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合格标准,质保期(五年,具体详见保修条款)。
10、供货地点:建设单位指定地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生产或销售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是独立于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如制造商已用自身名义参加投标,则不得另行授权代理经销商,否则该制造商及其授权的所有代理经销商的投标文件都将被拒绝)。
3、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3.1拒绝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投标。
3.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在近三年(2018年3月1日-2021年2月28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登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按办事指南中相关规定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招标采购活动。联系电话: 0433-8333039。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3.1因疫情原因本项目采取网络购买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1年3月1日到2021年3月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下午1:30时至4:30时(北京时间,下同)须将以下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524901393@qq.com邮箱(邮件标题购买XX项目文件材料-投标人单位全称),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对资料收到和合格情况进行确认。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必须体现委托代理人有效联系方式及邮箱);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招标文件款发票开票信息;
3.2 资料收到确认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750元,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至吉林博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账户(开户银行:延边农村商业银行龙城分理处,账号:0000 1201 0500 0141 54921,行号:3142 4950 0024),转账备注须注明XX项目招标文件费,逾期不受理,售后不退。购买时间以招标文件款到账时间为准。
3.3招标文件费确认到账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到投标人邮箱,纸质版招标文件以邮费到付方式邮寄。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及相关规定: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3月24日9:30时,地点为龙井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龙井市海兰西路342号,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疫情期间,请投标人自行了解当地疫情管控措施,进入大厅需排队测温和扫码(扫吉祥码),人员较多,请投标人自行掌握时间。高、中风险地区的投标企业须授权委托延边州内人员进行投标活动。
2、开标时间: 2021年3月24日9:30时。
3、开标地点:龙井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龙井市海兰西路342号,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4、投标文件自此日起计算在60天(日历日)内持续有效。开标时请投标方代表务必出席。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工程担保机构(专业担保公司开具的投标保证金保函担保)出具的保函, 保证金金额为25万元。
投标人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的 基本账户 转入至 吉林博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基本账户中,退回投标保证金时退回给投标人基本账户中。
代理机构收投标保证金账号:
全 称:吉林博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延边农村商业银行龙城分理处
帐 号:000012010500014154921
联 系 电话:0433-325261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井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博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龙井市;联系人:房智强、刘宝义 地址:龙井市临江路1号 联系人:卢淑英
电话:18343379230、18844749003 电话:0433-3252611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龙井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吉林博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日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