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北京市地面沉降监测系统运行(2021年)-水准测量及计算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北京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 ||
行政区域 | 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3月08日 16:2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3月08日至2021年03月15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邮件报名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3月29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北京市大兴区星光视界中心3号楼C座711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5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最高限价 | 无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航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60230611 |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北京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51560305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天极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10-60230611 | ||
附件: | |||
附件1 | BJTJ21003招标公告.docx |
项目概况
北京市地面沉降监测系统运行(2021年)-水准测量及计算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邮件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3-29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XM2021_158305_000006-JH001-XM001
项目名称:北京市地面沉降监测系统运行(2021年)-水准测量及计算
预算金额:5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要求
1、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拥有自然资源部或(原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包括工程测量;
二、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地面沉降是北京平原区最主要、影响面积最广泛且日趋严重的地质灾害之一。近年来地面沉降速率较大,累计沉降量不断增加,沉降发育程度高的地区面积逐步增大。为加强地面沉降监测,保障首都城市地质环境安全。市财政每年投入资金开展《北京市地面沉降监测系统运行项目》,利用建成的所有监测设施,开展北京市地面沉降监测工作。2021年度将继续开展该项工作,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该项目由北京市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北京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负责,按照市财政相关要求,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水准测量及计算的承担单位。
三、目标任务
依据《北京市地面沉降监测系统运行(2021年)》市财政审批项目申报文本及相关工作要求,确定具体工作目标和任务如下:
①完成地面沉降高精度水准测量不少于3500公里及相关成果数据计算,测量精度不低于国家一等水准测量标准。测量区域范围基本覆盖北京市平原区。
②水准测量线路基本覆盖北京地面沉降较发育地区,涉及区县包含海淀区、西城区、东城区、丰台区、朝阳区、顺义区、大兴区、通州区、房山区和昌平区。测量点必须包含:北京市地面沉降监测系统所有地面沉降专门监测点、GPS与水准一体点、地面沉降监测站内的各类监测井点、InSAR角反射器点、部分外围地下水动态监测井点等各类监测点共约800点(含部分临时固定点,具体点位由甲方提供)。除监测站内数据以外,与2020年度可对比水准测量数据不少于450个。
③在本项目完成后,投标人必须遵守相关保密法律法规及双方合同约定的保密要求,使用上述相关测量成果资料等必须征得发包人的同意。
四、技术标准及验收标准
(1)依据规范
《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 12897-2006;
《测绘技术设计规定》CH/T 1004-2005;
《测绘作业人员安全规范》CH 1016-2008;
《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2009。
(2)水准网形设计及等级要求
本次对所有沉降监测点进行测量之前,由投标人进行水准网形的设计及方案的编写,具体网形设计的要求如下:
设计水准网形必须以北京市玉渊潭西参考点为水准测量起算点。水准测量线路基本覆盖北京地面沉降较发育地区。测量点必须包含:北京市地面沉降监测系统所有地面沉降专门监测点、GPS与水准一体点、地面沉降监测站内的各类监测井点、InSAR角反射器点、部分外围地下水动态监测井点等各类监测点共约800点(含部分临时固定点,具体点位由甲方提供)。除监测站内数据以外,与2020年度可对比水准测量数据不少于450个。
水准监测网采用国家一等水准测量等级要求。
(3)资金使用要求
在投标文件和工作设计中编列本年度预算(按经济科目编列)。严格按照经批准的预算合理、合法使用资金。按招标人要求提交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总结报告,并接受检查。
(4)工作量预计
一等水准测量工作量不少于3500公里。
(5)前期踏勘要求
在编写分项工作设计和施工组织方案前,需对平原区水准测量点进行前期野外踏勘,修编原有点之记(按甲方提供格式修编)。对于发现破坏无法测量的水准点,需在破坏点附近及时补建新的水准测量点并绘制相应点之记。
(6)数据处理
要求对水准网数据采用条件平差或间接平差进行处理。
(7)工期要求
此次水准测量及内业处理工作需在2021年10月30日前完成,其中野外踏勘时间集中在4月、5月,2021年6月底之前编制完成工作设计和施工组织方案,野外测量工作时间集中在2021年7月、8月、9月。2021年10月20日之前完成野外验收工作。2021年10月30日之前提交最终成果数据,11月15日之前提交最终成果报告。
(8)提交成果
? 水准测量工作设计(内含水准路线设计网图);
? 水准测量施工组织方案;
? 水准测量成果报告(内容包括水准测量精度评定,水准测量实测网图,典型水准点历年高程变化曲线,监测点成果表,仪器设备检定证书)及全部测量数据;
? 水准测量野外原始记录手薄(电子记录数据须打印);
? 野外工作照片(不少于100张,电子图片);
? 平原区水准测量点之记(包括专门测量点;GPS与水准一体点;新补建水准点);
? 水准测量点历年高程数据库(Excel格式,包括专门测量点;GPS与水准一体点;监测站内的各类监测井点;InSAR角反射器点;临时固定点等)
以上所有资料均要电子档案2份,平原区水准测量点之记1份,设计、施工组织方案及成果报告纸质版各10份。
五、其它要求
本项目中新补建设的水准点均归发包方所有,形成固定资产的,中标单位需配合发包方完成固定资产入库管理。
合同履行期限:此次水准测量及内业处理工作需在2021年10月30日前完成,其中野外踏勘时间集中在4月、5月,2021年6月底之前编制完成工作设计和施工组织方案,野外测量工作时间集中在2021年7月、8月、9月。2021年10月20日之前完成野外验收工作。2021年10月30日之前提交最终成果数据,11月15日之前提交最终成果报告。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扶持小微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或产品享受6%-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
(2) 根据《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195 号)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 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 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拥有自然资源部或(原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包括工程测量;
(4)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03-08 至 2021-03-15 ,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件报名
方式:
时间:2021年3月8日至2021年3月15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00至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电子邮件
方式: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要求,凡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须将获取招标文件资料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以PDF格式发送至bjtj0819@126.com。邮件内容需写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通讯地址、法定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邮箱。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获取招标文件邮件信息后将以邮件形式确认回复,供应商需及时查看邮件确认信息,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确认回复信息后,须将招标文件费电汇或转账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东大街支行营业部
账 号:11001069600053042311
招标文件已电子版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若没有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确认回复,供应商需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联系确认。
附件
购买文件记录表 |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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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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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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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信用代码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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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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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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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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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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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供应商应附购买标书费电汇凭证。
户 名:北京天极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仅限标书费和服务费使用)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东大街支行营业部
账 号:11001069600053042311
注:汇款时请备注项目编号。
2.若供应商需开具标书费发票,请附开票信息。
3.邮件主题请标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购买文件记录表”。
4.邮件发送后请电话告知。
售价:每包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3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03-29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大兴区星光视界中心3号楼C座711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北京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地址:
联系方式:陈志宏,515603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天极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李航,010-602306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航
电 话: 010-6023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