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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公安局凤岗分局视频人工智能与图像大数据应用系统维护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1-09-16 18:55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视频人工智能与图像大数据应用系统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东莞市公安局凤岗分局
行政区域东莞市公告时间2021年03月10日 14:4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3月10日至2021年03月17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15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旗峰路190号城市花园商贸中心903室
开标时间2021年04月01日 14:30
开标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康佳路7号118凤岗镇招投标服务所开标室
预算金额¥240.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伟峰
项目联系电话18925524868
采购单位东莞市公安局凤岗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金凤路7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69-87751350
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广东省东莞市莞城东城西路266号城市花园A座办公楼9楼903A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925524868

 

项目概况

视频人工智能与图像大数据应用系统维护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东莞市旗峰路190号城市花园商贸中心9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01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900025-2021-00123

项目名称:视频人工智能与图像大数据应用系统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视频人工智能与图像大数据应用系统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4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视频人工智能与图像大数据应用系统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400,000.00 2,4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维护期为36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供应商可参考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视频人工智能与图像大数据应用系统维护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视频人工智能与图像大数据应用系统维护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只接受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10日至2021年03月17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旗峰路190号城市花园商贸中心903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15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4月01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康佳路7号118凤岗镇招投标服务所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公安局凤岗分局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金凤路73号

联系方式:0769-87751350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广东省东莞市莞城东城西路266号城市花园A座办公楼9楼903A号

联系方式:189255248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伟峰

电  话:18925524868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2021年3月10日

2021年0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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