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恒益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公安局新城派出所委托,就新城区交通信号灯、高清电子警察系统工程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报名。
一、项目内容:
1.1、项目名称:新城区交通信号灯、高清电子警察系统 工程 采购及安装项目
1.2、 采购 编号: PXCZC 16109
1.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4、 采购 内容: 新城区交通信号灯、高清电子警察系统 等。
二、报名条件:
2.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经营范围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2、投标人应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证书;
2.3、投标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4、 根据平预防办[2010]1号文规定,提供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市或县级检察院出具的 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 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
2.5、 拟派项目经理 具有 计算机信息集成项目经理中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6、 近三年 ( 2013 年 1 月 1 日以来 ) 完成过至少 1 项类似业绩(提供合同);
2.7、项目经理、被授权委托人需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2016年1月以来的社保证明材料及查询途经;
2.8、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提供 2013 、 2014 、 201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2.9 、投标人须提供抓拍单元、存储设备、交通信号控制机、红绿灯等主要设备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2.10、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 11 、本 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要求
3.1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请有意参与投标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关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复印件须与原件保持一致、按报名要求顺序用A4纸复印后装订成册)。
3.2报名地点及时间:平顶山市南环路火车站西侧良基地产五楼586室;2016年6月29日至2016年7月5日(双休日除外)17:30分。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4.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为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平顶山市 政府采购网》、《 平顶山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上 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平顶山市公安局新城派出所
联系人: 姜先生 电话:0375-3221552
代理机构:河南恒益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秦 女士
地址:平顶山市南环路火车站西侧良基地产5楼586室
电话:0375—2221526 0375-7058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