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税务执法音像记录管理系统项目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服务/应用软件开发服务/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包河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3月19日 10:23 |
评审专家名单 | 倪楠、李锋刚、孙军、张桦、刘强胜 | ||
总中标金额 | ¥42.9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许耀琛(商务部分),刘强胜(技术部分)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51-62838109,0551-62832713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339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许耀琛(商务部分),刘强胜(技术部分);0551-62838109,0551-62832713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附件: | |||
附件1 |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税务执法音像记录管理系统项目招标文件(发布稿).pdf |
一、项目编号:ZFCG-2021-ZFYX(招标文件编号:ZFCG-2021-ZFYX)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税务执法音像记录管理系统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税软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111号软件园天鹅座A座1层
中标(成交)金额:42.9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江苏税软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 税务执法音像记录管理系统项目第一包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倪楠、李锋刚、孙军、张桦、刘强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无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相关各方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提出询问或质疑。联系电话:0551-62838109。
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提起质疑的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三)具体的质疑事项和事实;
(四)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五)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六)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二)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响应文件(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五)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投标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被质疑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1)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2)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其他: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3398号
联系方式:许耀琛(商务部分),刘强胜(技术部分);0551-62838109,0551-62832713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耀琛(商务部分),刘强胜(技术部分)
电 话: 0551-62838109,0551-62832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