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州市长乐区公安局交通执法涉案车辆停车场项目(2年)服务类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长乐区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长乐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4月09日 17:0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4月09日至2021年05月07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1:59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5月07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预算金额 | ¥47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真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509301551 |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长乐区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州市长乐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50930155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源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泉州市泉港区驿峰路东段金第旺座B幢170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7706081199/0595-22555988 |
福州市长乐区公安局交通执法涉案车辆停车场项目(2年)服务类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福州市长乐区公安局委托,福建省源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350182]YXGC[GK]2021001、福州市长乐区公安局交通执法涉案车辆停车场项目(2年)服务类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福州市长乐区公安局交通执法涉案车辆停车场项目(2年)服务类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5-07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82]YXGC[GK]2021001
项目名称:福州市长乐区公安局交通执法涉案车辆停车场项目(2年)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7000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4700000元
投标保证金:94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C1799-其他交通运输、仓储服务 | 其他交通运输、仓储服务 | 2(年) | 否 | 福州市长乐区公安局交通执法涉案车辆停车场项目(两年)技术及服务要求?福州市长乐区公安局交通执法涉案车辆停车场项目(两年)技术及要求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本项目为福州市长乐区公安局交通执法涉案车辆停车场项目(两年)。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其中包括技术规格在内的所有细则,并根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技术规格和服务要求,选择具有最佳性价比的技术和服务,以充分显示各投标人的竞争实力。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1、场地要求:1.1、投标人提供的停车场面积不少于40亩(其中1幅单块场地面积不少于20亩),并确保在两年合同期内所有的交通违法涉案车辆均有场地停放,场地的位置需以长乐区政府(或滨海新城核心区)为中心10公里范围内(车辆行驶距离),并能确保大型车辆进出;场地的合法使用权应在3年及以上。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场地的租赁合同复印件或产权证明等材料(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且有体现场地面积),租赁合同或者产权证明的原件须携带到投标现场备查。1.2、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所提供的场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土地违法行为,同时承诺该场地不得存在第三方主张权利。1.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拟建设范围周边地形图及本停车场建设红线图,其中红线需提供1980西安坐标系坐标值同时应附有场地全景及局部照片。场地周边有围墙并配套设置监控安防设施,场地地面需结实、平整;所提供的场地上不得存在非停车场配套使用性质的建筑物;场地内配备齐全的消防器材且符合消防要求,同时配备防盗监控系统;场地内还应配备能满足涉刑涉诉等重要涉案车辆停放的密封式停车棚(须水泥硬化)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半密封式停车棚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须水泥硬化);遮阳、遮雨设备若干,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增加;停车场必须在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交付使用。(坐标体系及照片等原件须携带到投标现场备查)2、车辆设备要求:2.1、投标人须配备如下车辆及设备:序号 名?称 数量(辆) 规格及配备1 吊车 3 具体载重规格?装有GPRS定位系统。2 拖车 2 托举能力须在3000kg以上,装有GPRS定位系统。3 平板车 5 具体载重规格?装有GPRS定位系统,每天4辆跟班,1辆备用。4 皮卡车 2 具体载重规格?装有GPRS定位系统。5 叉车 1 具体载重规格?装有GPRS定位系统。其它要求:以上所有车辆须提供车辆产权证明或者服务期限内租赁合同;车辆外观需喷涂或黏贴有“长乐区公安局交通执法涉案车辆清障车”和投诉电话。2.2、投标人需能随时调动以上所需类型的车辆并配备符合驾驶类型的驾驶员,同时要确保所调动车辆的保险齐全,性能完好,能满足日常施救、查扣车辆需求;投标人必须能与大型拖车等公司做好联动,在拖车等数量不足或运力不足时能及时调动其他符合现场施救、查扣车辆类型的车辆进行拖运。3、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必须组建一支稳定、有能力胜任相应管理及施救、查扣车辆工作的队伍,人员不少于20人(需具备基本了解、掌握交通施救、查扣车辆基本原理),其中外出施救、查扣车辆队伍不少于3组(每组配备不少于3人,包含驾驶员),人员具体要求如下(所有参加外出施救、查扣车辆人员都必须有相应的保险):序号 名?称 数量(人) 工作职责1 管理人员 2 负责停车场日常管理、值班及人员调度等2 驾驶员 5 符合准假车型车辆的驾驶证兼职抢修车辆3 计算机技术人员 1 负责扣放车数据的录入4 安保人员 6 负责在停车场内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5 施救、查扣车辆人员 6 负责日常交通案件车辆的施救、查扣4、外出施救、查扣车辆要求:4.1、投标人值班人员在接到采购人的电话指令后,事故现场在长乐城区内的,施救、查扣车辆人员必须在30分钟内(乡镇按每公里2分钟计算)到达现场协助采购方民警施救、查扣车辆,并负责将相关涉案车辆及时运回停车场内,不得拖延和推诿,并规范扣车的办理手续。投标人对交通执法涉案车辆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及路途中发生的事故等应当负责,对事故车辆的拖车、吊车等费用按事故车辆管理有关规定执行。4.2、对施救、查扣车辆过程中须实施对交通通行有较大影响的措施时要事先征得采购方领导的同意方能开工,联系不上采购方领导且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可能导致严重交通堵塞的可以先行施救、查扣车辆,但事后须及时向甲方领导汇报,并依据现场照片补办任务单。4.3、采购方有重大警卫等重要活动时,中标方须提供足够的车辆临时待命。5、场内停放区域设置、管理、安保要求及设置场外引导标识:5.1、场内停放区域设置。根据涉案车辆停车场的场地实际,合理划分停放区域,按照汽车类、摩托车类、其他类实行分类管理。⑴汽车类。设置三个区域交通违法车辆停放区域、交通事故车辆停放区域、其它车辆停放区域。⑵摩托车类。按照扣车时间设置四个区域:第一年上半年扣车区域、第一年下半年扣车区域、第二年上半年扣车区域、第二年下半年扣车区域。⑶其他类(电动车、三轮车等)。按照电动车、三轮车等车辆类别分别设置,合理隔离以便于查找核对及日常管理。5.2、场内管理。投标人提供安全责任管理制度,同时建立24小时中心值班制度,为了保证现场施救、查扣车辆工作的顺利进行,投标人必须在停车场内设立呼叫中心,并备有值班电话、值班人员以及值班施救、查扣车辆小组24小时待命(不分节假日),并做好详细的值班记录。在车场运行过程中如有发现场地坑坑洼洼等不平整的情况,乙方必须及时修复,若未及时修复造成车辆损坏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负责。5.3、场内安防保障:投标人须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做好防火、防水、防盗等防范工作;安防监控设备全覆盖不留死角,监控录像资料保存三个月以上;投标人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保障停车安全,杜绝隐患,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及有害等物品;遇到发生火警、抢劫及场内交通事故等情况,投标人应当采取相应紧急措施,在报警的同时,向采购方值班室电话汇报。5.4、设置场外引导标识:投标人须充分结合停车场的地理位置,配套设置相应的停车场位置交通引导标志牌等标识。6、车辆进出保管要求:投标人须建立完善的涉案车辆电子管理系统(软件)便于日常管理。投标人代管扣留车辆要统一使用扣留车辆进出场凭证,执行对扣留车辆进出场凭证管理要求;投标人对进出车辆应认真查验,填写扣留车辆进出场登记信息,在场内使用电脑录入信息,建立扣留车辆档案跟踪管理制度,定期清理、造册扣留车辆信息,并及时移交给采购人,做到扣留车辆台账清,底数明;投标人对扣留代管车辆要妥善保管,不得叠放、不得损坏、丢失或更换车辆零部件,严禁发生车场内部人员盗取汽油或私自使用扣留车辆等行为;发生上述行为,涉及财产损失的,投标人负责赔偿,招标人视情节作出处罚,涉及刑事的,相关人员承担刑事责任。7、车辆转场要求:长乐区公安局遗留在原交通执法涉案车辆停车场内的车辆,投标人应为转场车辆停放提供必要场地并无偿(免费)进行转运。8、其他:投标人须购买停车场责任险。9、违约责任9.1、投标人在中?标?后,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所提供场地进行实地勘察,若发现存在土地违法、土地纠纷等行为及存在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合等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签订合同,中标人须另行支付年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赔偿。若已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中标人还须另行支付年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赔偿。另在合同存续期间,发生土地违法及土地纠纷等行为,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中标人还须另行支付年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赔偿。9.2、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须另行支付年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赔偿。9.3、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须支付年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赔偿。9.4、在签定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须支付年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赔偿。9.5、中标人在合同履行期内未能满足人员配备、设备配备等项目建设要求的 (不可抗力除外),在中标人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付违约金的条件下,采购人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付期还是不予延长交付期,采购人同意延长交付期的,延期交付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若中标人未能按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付期按时足额交付的(不可抗力除外),须对中标人处以合同总金额的5%至10%罚款。若中标人逾期交付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中标人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至10%罚款,同时还须对中标人处以合同总金额的30%罚款。9.6、如果中标人未能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例如人员迟到、早退、到现场后未带齐工具)等,每发现一次,处以人民币500元罚款并提供5天的免费服务,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除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如地震、台风等)和客观因素(如堵车)外,无正当理由三次以上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9.7、中标人应对其员工的行为及安全负责,在合同履行期内造成的一切损害与采购人无关,责任由中标人负责承担。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执行外,采购人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9.8、中标人应遵守商业秘密的约定,因过错导致泄密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间接损失,中标人未能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妥善保管扣留代管车辆,发生扣押车辆的汽油被盗取及私自使用扣押车辆的,一经查实,除赔偿损失外,第一次,对中标人处以合同款总额的10%罚款,第二次,对中标人处以合同款总额的20%罚款,第三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9.9、中标人未能严格按照合同及招标文件约定妥善保管扣留代管车辆,发生扣留车辆丢失或被盗窃的,一经查实,除赔偿相应的损失外,须对中标人处以相应车辆价值的5倍至10倍罚款。9.10、中标人未能严格按照合同及招标文件约定妥善保管扣留代管车辆,发生车辆零部件被损坏或被更换的,一经查实,除赔偿相应的损失外,须对中标人处以相应车辆零部件价值的3倍至5倍罚款。9.11、中标人未能严格按照合同及招标文件约定妥善保管扣留代管车辆,发生车辆内部物品丢失或被损坏的(具体以扣押物品登记清单为准),一经查实,除赔偿相应的损失外,须对中标人处以相应物品价值的5倍罚款。9.12、中标人不准向当事人收取因交通违法或交通事故承担的车辆拖车和施救等费用及因拖车和扣留车辆产生的车辆停放和保管等费用。如果中标人私自向交通违法涉案车辆当事人或其他相关人员收取车辆保管费等已由相关法律规定不能收取的费用,一经查实,第一次,对中标人处以合同款总额的10%罚款,第二次,对中标人处以合同款总额的20%罚款,第三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一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10、其它要求10.1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在以往同类项目中,服务质量良好,与业主方合?作愉快,未有投诉,未有不良评价、不良记录。若提供虚假承诺,后经核实,接受取消中标的资格,并承担项目延误造成的相关损失。未提交以上承诺者按无效标处理。10.2、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三、商务条件(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包:11、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公安局?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 天内交货3、交付条件:按招标文件要求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1 符合购置条件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1 50 在服务期内,车管理费每满一年后结算一次2 50 在服务期内,车管理费每满一年后结算一次?四、其他事项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2、其他:? | 47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节能产品,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第 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第 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监狱企业,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信用记录,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04-09 16:01至2021-04-24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05-07 09:3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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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长乐区公安局
地 址:福州市长乐
联系方式:13509301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省源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泉港区驿峰路东段金第旺座B幢1703室
联系方式:17706081199/0595-225559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真真
电 话:17706081199/0595-22555988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源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源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