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软件园配套楼10KV正式用电工程已由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经济和发展改革委员会(价格监督检查局)文件乌经开经{2015}18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新疆软件园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疆软件园配套楼10KV正式用电工程
2.2 建设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喀纳斯湖路455号
2.3 建筑规模:约2.5公里10KV高压线路及附属设备;
2.4 工程投资额:1200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2.6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7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9月30日,总工期82天。
2.7 本工程招标共分/个标段。
3.投标人报名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报名采取方式:新疆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报名。
投标报名时间为2016年6月29日至2016年7月5日19时(法定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4.1本工程施工资质执行国家住建部建市[2014]159号文件,投标人的资质等级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原资质名称为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
4.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3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及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4.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5.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建设工程招投标网、新疆信息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软件园有限责任公司(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喀纳斯湖路455号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地 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凰城16号楼二单元3B 邮 编: 830000
8.其他
8.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2开标时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本人二代正式身份证原件到达开标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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