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1年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4月14日 17:34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4月14日至2021年04月21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广州市环市东路450号华信中心11楼08室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5月07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广州市环市东路450号华信中心11楼08室 | ||
预算金额 | ¥15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周德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533972155 |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综合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83123839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50号1108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533972155 |
项目概况
2021年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环市东路450号华信中心11楼0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0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CY2021FG03005
项目名称:2021年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天河、黄埔、白云、花都、从化等5个区2021年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9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环境治理服务 | 天河、黄埔、白云、花都、从化等5个区2021年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900,000.00 | 900,000.00 |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合同包2(越秀、荔湾、海珠、番禺、南沙、增城等6个区2021年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6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其他环境治理服务 | 越秀、荔湾、海珠、番禺、南沙、增城等6个区2021年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00,000.00 | 600,000.00 |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天河、黄埔、白云、花都、从化等5个区2021年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合同包2(越秀、荔湾、海珠、番禺、南沙、增城等6个区2021年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合同包1(天河、黄埔、白云、花都、从化等5个区2021年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服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注: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除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外,还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并同时加盖分公司及总公司的公章。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 2019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 2020 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①提供 2020 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②提供 2020 年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投标人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可不提供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声明函)
(2)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日资格审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公平竞争承诺书
(5)成功购买本纸质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缴纳的标书款,视为供应商已成功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符合本条款规定)
合同包2(越秀、荔湾、海珠、番禺、南沙、增城等6个区2021年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服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注: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除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外,还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并同时加盖分公司及总公司的公章。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 2019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 2020 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①提供 2020 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②提供 2020 年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投标人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可不提供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声明函)
(2)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日资格审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公平竞争承诺书
(5)成功购买本纸质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缴纳的标书款,视为供应商已成功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符合本条款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14日至2021年04月21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50号华信中心11楼08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5月07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50号华信中心11楼08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 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 号)等。
2、现场报名购买或非现场报名购买。
(一)现场报名购买:投标人须携带《采购文件领购申请表》并加盖公章至我司前台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领购申请表》在我司官网的“下载中心”进行下载打印。
(二)非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须在招标文件购买期限内将招标文件费汇入我司帐号(见下),并将汇款凭证及《采购文件领购申请表》扫描(均须加盖公章)发至我司邮箱(gzcyzb888@163.com) 并将汇款凭证及《采购文件领购申请表》邮寄至我公司(报名咨询电话020-22263173)。投标人应于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我司缴纳招标文件款。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综合楼
联系方式:83123839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50号1108室
联系方式:020-222631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20-22263173
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