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横琴新口岸广场及周边区域视频监控、车辆管理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横琴新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4月19日 18:0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4月19日至2021年04月25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4号中立信大厦407室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5月10日 15:00 | ||
开标地点 | 广东省珠海市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12楼6号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2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蒋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28031021 | ||
采购单位 | 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横琴镇德政街3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吴先生、0756-893332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创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4号407房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928031021 |
项目概况 横琴新口岸广场及周边区域视频监控、车辆管理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4号中立信大厦407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5月1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30分钟内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442-2021-00082(广东省网项目采购计划编号)
项目名称:横琴新口岸广场及周边区域视频监控、车辆管理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00,000.00)。
最高限价: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00,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横琴新口岸广场及周边区域视频监控、车辆管理设备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一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横琴新口岸广场及周边区域视频监控、车辆管理设备采购项目;
最高限价: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00,000.00)。
(2)项目编号:CYGK202132HW。
(3)采购项目品目:其他货物。
(4)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5)完成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与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6)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7)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珠海市横琴新区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联系电话:0756-8937663。
(8)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等。
(9)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10)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与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提供(2019-2021)年任意一年(或其中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2019-2021)年任意一年(或其中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提供(2019-2021)年任意一年(或其中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9)信用信息: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credit.zhuhai.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另外工商注册地在珠海市的供应商还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credit.zhuhai.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说明:①由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credit.zhuhai.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成功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3)若投标人为授权分支机构,则还须提供授权证明文件及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本项目只接受总公司或者取得总公司书面授权的分支机构的投标,二者不可同时参与投标,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4月20日至2021年4月25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4号中立信大厦407室。
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现场购买或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购买(购买标书联系方式:蒋小姐、0756-2605515、2605515@163.com)
售价(元):500。
说明: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和其他相关注意事项:
(1)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5月1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接收投标文件。
地点:广东省珠海市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12楼6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横琴镇德政街32号
联系方式:吴先生、0756-89333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创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4号407室
联系方式:0756-26055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志坚
电话:13928031021
发布人:广东创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