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山市三角镇三角公安分局打击防范走私视频监控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中山市公安局三角分局 | ||
行政区域 | 中山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4月21日 17:0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4月21日至2021年04月28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4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中山市东区松苑路金龙横街26号101-102室,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5月13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标室安排)。 | ||
预算金额 | ¥169.92572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周小姐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60-88633721 | ||
采购单位 | 中山市公安局三角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大道3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60-23185000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中山市东区松苑路金龙横街26号101-102室(中山分公司)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60-88633721 |
项目概况
中山市三角镇三角公安分局打击防范走私视频监控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山市东区松苑路金龙横街26号101-1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2000-2021-04766
项目名称:中山市三角镇三角公安分局打击防范走私视频监控项目
预算金额:1,699,257.29
最高限价(如有):1,699,257.29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中山市三角镇三角公安分局打击防范走私视频监控项目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采购代理编号:GIECCZS20211003G1。
(2)项目内容:打击防范走私视频监控项目(投标人必须对项目内全部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项目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3)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699,257.29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项目预算金额,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供货、安装、调试、合格通过验收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一个月或2018年以来任一年度的财务状况证明文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时间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叁级或以上资格证书(广东省外企业需要提供广东省公安厅备案证明);(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②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显示“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共0条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③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④如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8)投标人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成功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21日至2021年04月2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山市东区松苑路金龙横街26号101-102室,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方式:详见公告“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4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5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标室安排)。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
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
5.《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二)参与投标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参与投标和下载招标文件。
2.初次参与我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投标前须先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s.gov.cn/)上注册登记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用户自主注册办理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咨询电话:0760-88331782、0760-89817167。粤商通移动CA办理操作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zs.gov.cn/)“服务指南-资料下载”-《粤商通移动数字证书办理指引》,关于使用粤商通移动CA进行用户注册或新增绑定的操作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zs.gov.cn/)“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企业(个人)用户使用手册》。
(2)已注册的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企业数字证书(GDCA-KEY)或粤商通移动CA通过“业务系统登录”窗口进入“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选择相应的采购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咨询电话:0760-89817351。
(3)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和确认投标等操作。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用户手册(10.30更新版本或最新版本)”,咨询电话:0760-89817351。
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完成网上参与投标后须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到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供应商投标申请表原件;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复印件;
(3)购买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网上参与投标并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4.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三)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成功到达指定银行账号,投标保证金为:¥16,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子保函或银行转账(非现金形式)。
1.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账号由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申请,按照缴款通知书上内容通过转账方式缴纳,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账号要求已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具体操作方法请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交易列表>>在相应项目处点击‘管理’>>子账号申请>>缴款通知书”。
2.投标保证金以电子保函方式提交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企业数字证书通过“业务系统登录”窗口进入“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点击“参与投标”,选择相应的采购项目点击“我要投标”,选择相关金融机构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的出具时间视同于保证金提交时间。电子保函有效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若在有效期间内办理注销的,则在注销之日起失效。电子保函办理的申请流程及操作指引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的“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操作手册》。
(四)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请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或中山市政府采购网或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有效的电子版招标文件。
(五)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代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现场签到,签到方式有:①使用指纹或身份证签到或使用“粤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签到(相关人员指纹或身份信息需提前在交易中心综合业务窗口办理系统录入。使用“粤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其居民身份证签发地需为广东省内,具体操作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粤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开标签到功能的通知,咨询电话:0760-88331782、0760-89817167)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指纹或身份证签到或电子凭证签到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②使用企业数字证书签到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企业数字证书签到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③使用粤商通移动CA签到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粤商通移动CA签到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④如发生签到系统故障或停电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电子签到不成功的情况,以投标截止时间前签署的纸质签到文件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3日09点30分(注:2021年05月13日09点0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山市公安局三角分局
地址: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大道39号
联系人:冼先生
联系方式:0760-23185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小姐
地址:中山市东区松苑路金龙横街26号101-102室(中山分公司)
电 话:0760-88633721
传 真:0760-88873238
电子邮箱:zsgzgj@126.com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