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连山2021年智慧新警务治安监控信息化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 | 公告时间 | 2021年09月15日 16:5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9月15日至2021年09月23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qyggzy.cn/)“政府采购”版块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无需再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领购。 | ||
开标时间 | 2021年10月12日 10:00 | ||
开标地点 | 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鹿鸣东路政务服务中心8楼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484.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邓思宇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63-3357288 | ||
采购单位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鹿鸣中路5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63-8883046 | ||
代理机构名称 | 清远腾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新城凤翔大道23号东方天城花园二号楼首层商铺99号自编0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63-3357288 |
项目概况 连山2021年智慧新警务治安监控信息化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qyggzy.cn/)“政府采购”版块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D21-LSCFGJ-008
项目名称:连山2021年智慧新警务治安监控信息化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840,000.00元
最高限价:4,840,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完工要求等)
1、标的名称:连山2021年智慧新警务治安监控信息化服务项目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 | 预算金额 (元) |
连山2021年智慧新警务治安监控信息化服务项目 | 1批 | 签订合同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完成系统初验和试运行,并在120个日历日内通过公安部门指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系统检测合格,正式验收。验收合格即日起,正式转入质保期,为期三年。线路租赁服务期为三年。 | 4,840,000.00 |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4、其他: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相关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完成系统初验和试运行,并在120个日历日内通过公安部门指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系统检测合格,正式验收。验收合格即日起,正式转入质保期,为期三年。线路租赁服务期为三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证明依据: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2)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21年7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或损益)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承诺书》) ;
4)2021年7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5)2021年7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
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承诺书》)。
3.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3.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报价。(提供《投标承诺书》)
3.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报价。(提供《投标承诺书》)
3.6.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和联合体投标。
3.7.已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3.8.投标人具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叁级(或以上)资格证,广东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质同级的备案证明。(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9月15日至2021年9月23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qyggzy.cn/)“政府采购”版块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无需再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领购。
方式:本项目仅接受电子报名,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0月1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鹿鸣东路政务服务中心8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电子报名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
①根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务【2019】7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实行全电子化报名、投标、交易。
②在参与电子化交易活动前,请各供应商在参与电子化交易活动前,务必了解熟悉CA证书办理或更新流程,详见“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之“通知公告”栏目发布《关于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通知》,参阅并熟悉操作流程,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③在参与电子化交易活动前,请各供应商在参与电子化交易活动前,务必熟悉新版交易系统操作。供应商需登陆“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之“办事指南”栏目下载“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指南(供应商)”,参阅并熟悉操作流程,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④如系统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应及时向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工程交易和政府采购部反映及咨询,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缴纳投标保证金
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均以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平台接收的收款银行、保函开立机构、保险出具机构推送的数据电文为准,具体如下:
①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的到账时间为准;
②以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金融保函开立机构(或担保机构)、保险出具机构公司系统确认的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开立、出具时间为准。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形式:银行转账、银行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
投标保证金帐号信息通过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获取。
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对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进行在线查核,供应商可通过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自行核对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
(3)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qyggzy.cn),详见供应商需登陆“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之“办事指南”栏目下载“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指南(供应商)”,参阅并熟悉操作流程,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疫情期间要求:参加开评标会议的人员(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业主代表、评标专家等)需严格按照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发布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开评标活动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清政务[2020]14号)文要求执行并出示“健康码”绿码方可参与本项目的开评标工作,否则拒绝进入开评标现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公安局
地 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鹿鸣中路53号
联系方式:0763-88830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清远腾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清远市凤翔大道23号东方天城花园二号楼首层99号
联系方式:0763-33572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小姐
电 话:0763-3357288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清远腾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