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办公楼数字监控设备、 三十四中学校录播教室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办公楼数字监控设备、三十四中学校录播教室设备采购项目 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已经过采购单位审核确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办公楼数字监控设备、三十四中学校录播教室设备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 LGK2016-007
1.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 采购预算:见下表(各标段超预算报价为无效投标)
1.5 货物(服务)需求一览表:本项目共分 2 个 标段,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单位:人民币元)
标段 |
项目名称 |
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1 |
办公楼数字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
499,660.00 |
5,000.00 |
2 |
录播教室设备采购项目 |
499,000.00 |
5,000.00 |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规定;
2.2 具备该项目经营资质的供应商(由评标委员会评定);
2.3 投标人须提供如下相关资质文件原件(资格性检查);
2.3.1 营业执照;
2.3.2 税务登记证 ( 国税、地税 ) ;
2.3.3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代表身份证;
2.3.4 银行开户许可证;
2.3.5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
2.3.6 项目相关其它商务要求(符合性检查);
说明: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 ( 技术指标及商务条款)以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评审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3 、本项目采用 最低评标价法 。
4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大学生创新及支持哈大齐工业走廊建设的相关政策 (“中小企业、大学生创新声明函”格式及相关扶持政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四部分)
5 、报名方式: 本项目无需报名,直接参与。
6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质疑
6.1 文件获取时间: 2016 年 7 月 1 日至 2016 年 7 月 8 日
6.2 文件获取方式:拟参加本项目投标且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可在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自行下载。
6.3 网址: http://www.hljcg.gov.cn/
6.4 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质疑时限:自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发布截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逾期交易中心不再受理。
6.5 所有关于本项目的变更、澄清等信息将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分网官方网站,请潜在供应商关注网站信息,交易中心不再另行通知。
7 、开标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2016 年 7 月 22 日 9 时 00 分;
7.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17 会议室;
7.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采购人
标段 |
采购人 |
联系人 |
电话 |
1 |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 |
张 颖 |
13945234928 |
2 |
齐齐哈尔市第三十四中学校 |
方老师 |
13796854894 |
9 、集中采购机构
名 称 |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地 址 |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新明大街29号 |
||||
联系人 |
韩铁成、邓元园 |
电话 |
0452-2799621 |
||
户 名 |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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