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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连平县地方税务局电子发布及视频会议系统更新改造项目(全彩LED屏及投影仪)竞争性谈判公告

  • 发布日期:2016-07-05 17:53
详细说明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连平县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广东省连平县地方税务局电子发布及视频会议系统更新改造项目(全彩LED屏及投影仪)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 采购项目编号:CLPSP16HY00ZC35 

二、 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连平县地方税务局电子发布及视频会议系统更新改造项目(全彩LED屏及投影仪)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 人民币315356.56;

四、 采购数量 :全彩LED大屏幕及视频会议系统一套

五、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5.1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谈判文件中的“采购人需求书”。

5.2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5.3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5.4监管部门:连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六、 供应商资格:

6.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

2)2015年财务报表;响应供应商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

3)2016年任意一月缴纳税收和社保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2响应供应商必须是具备具有通信网络工程经营范围。

6.3 本次项目由响应供应商自行前往实施现场勘查,并由采购人提供现场勘查证明。(原件须放入投标文件内)

6.4具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国内供应商。

6.5本项目接受经销商、代理商的报价。经销商、代理商作为响应供应商,应提供(全彩LED屏)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合法授权书及制造商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加盖制造商公章。

6.6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6.7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本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响应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6.8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6.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谈判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 原件核查),购买流程操作详见采购代理机构网站( www.chinapsp.cn )“下载中心”。

1) 分别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

2) 2015年财务报表;响应供应商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

3) 2016年任意一月缴纳税收和保险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 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5) 经销商、代理商作为响应供应商,应提供(全彩LED屏)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合法授权书及制造商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加盖制造商公章;

6) 提供现场勘查证明;

7)《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复印件;

注:《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 www.chinapsp.cn )中“下载中心”下载。

8)购买谈判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 如是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外,均须同时放入响应文件中。

9)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七、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7月6日至2016年7月 8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河源市红星西路兰茶坊商务中心五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 人民币200.00元,售后不退。采用汇款方式购买谈判文件的,具体账号详见采购代理机构网站( www.chinapsp.cn )中“各分公司购买采购文件账号”。

八、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7月12日15时 00分。

九、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河源市红星西路兰茶坊商务中心五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会议室。

十、 谈判时间:2016年7月12日15时00分。

十一、 谈判地点:河源市红星西路兰茶坊商务中心五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会议室。

十二、 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6年7月 6日至2016年7月8日止。

十三、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4.1 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

14.2 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河源市政府采购网(heyuan.gdgpo.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四、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有效缓解企业资金短缺压力,欢迎投标(报价)供应商采用融资手段,具体事宜可直接与本机构佘小姐联系,电话:020-8765 2828/189 2894 6358。

十五、 联系事项

(一) 采购单位:广东省连平县地方税务局

地址:河源市连平县元善镇新城大道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

(二) 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源市红星西路兰茶坊商务中心五楼(河源分公司)

联系人:吴小姐

联系电话:0762-3183158

传真:0762-3180158

邮编:517000

邮箱:736253224@qq.com

(三) 采购项目联系人:吴小姐

联系电话:0762-3183158

附件:1. 委托代理协议

2. 竞争性谈判文件 (公示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7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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