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受宁德市蕉城区第一实验学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弱电工程建设(校园视频安防监控及广播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弱电工程建设(校园视频安防监控及广播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THND-89201607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3-282055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宁德市蕉城区第一实验学校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小姐 0593-2820555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公交大厦)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弱电工程建设(校园视频安防监控及广播设备采购项目)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①投标供应商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具备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的复印件);③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的复印件);④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2)根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中须体现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和授权代表行贿犯罪记录, 原件须附在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公司、企业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未提供的,其投标将被拒绝。(3)投标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财务状况报告:2014年度或2015年度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依法缴纳税收: 上年度或本年度任意三个月的缴税凭证;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上年度或本年度任意三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4)投标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 (5)投标供应商需书面承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节能、3C认证等),必须提供规定的产品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否则视为无效投标;(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其他详见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中第一部分“说明”中的第3条款。注: 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9)本项目合同包1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万元);投标供应商报价超出投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10)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07日 08:00至2016年07月1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公交大厦)。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或转账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27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27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公交大厦)。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已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