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手机IPTV项目公开招募公告
招标编号:03 | 发布时间:2016-07-08 10:33:40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手机IPTV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募。现将本项目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与招募内容
项目名称:上海联通手机IPTV项目
二、 合作方资格要求
经营范围: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财务要求:良好,并有足够的流动资金;
信誉要求:合作伙伴过往无违法或违规经营的不良记录;
其他: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中含软件开发的内容,具备以下条件均可参与资格预审
1.合作伙伴必须是国内注册的法人实体或具有经营主体资格的其他组织,注册资本须人民币5000万元(含)以上,不允许发展自然人作为合作伙伴。
2.认同上海联通发展战略和企业文化,愿意接受上海联通关于合作业务的相关管理规定,愿与上海联通共同发展。
3.须符合国家对其所从事产品和服务的相关资质要求。具备《移动通信网手机电视集成播控服务许可证》的播控资质,对于涉及知识产权的内容须提供相应版权证明。
4.须有固定的办公或销售服务场所,如合作业务中涉及实名制登记,需具备满足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和保护信息安全的能力。
5.须近三年在电信运营商侧有相关手机IPTV业务开发、运营的合作经验(在分公司或行业内的运营经验,包括收入、违约信用情况、运营时间、典型成功案例),且在过往合作中信用、评价良好。
6.对于有技术和资源投入要求的合作伙伴需要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资源配置,须提供详细技术方案文档说明:本次合作业务客户端及系统的开发实现。
7.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凡是在合作业务中涉及上海联通的合作伙伴必须提供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8.具备提供增值服务的合法资格,拥有相应经营范围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其资质符合《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19号)的相关要求。
三、 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预审
四、 资格预审评审办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1.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2016年7月9日至2016年7月12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1033号30楼汤先生处递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盖章复印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及《合作申请文件》。
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合作申请文件》的递交
2.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及《合作申请文件》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月14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地点为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1033号30楼汤先生处。
2.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募方不予受理。
3.联系方式
招募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1033号30楼
邮编:200050
联系人:汤先生联系电话:(021)61587841
发布单位: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发布单位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