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故城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化及数字法庭建设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71610020016
项目联系人:梁洪涛
项目联系电话:15531894396
采购人:县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衡水市故城县顺达东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15603189300
代理机构:河北建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衡水市桃城区中华大街281号尚城国际2幢14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8-2119900
预算金额:174.7261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8月04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7-11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7-15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故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开标地点:故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的工商经营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供应商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时携带: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6、系统集成资质三级及以上等级证书;7、投标主要设备(智能寻路系统、智能虚拟导诉系统、信息发布系统、大屏互动控制系统、排队叫号系统、触摸一体机、数字标牌、拼接显示器、数字化法庭系统、安防监控设备)需提供原厂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8、新建数字法庭系统需与衡水中院庭审直播平台无缝对接,需厂家提供对接证明。9、智能寻路系统、智能虚拟导诉系统、信息发布系统、文书拷贝系统、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示系统、大屏互动控制系统定制开发、软硬件系统对接等工作需要驻点用户现场开发,投标人需提供软件原厂家针对本项目不少于45天的驻场开发承诺函,及软件厂家不少于6人的开发人员名单,并提供开发人员社保证明,社保缴费单位必须是该软件厂家;10、投标人近3年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和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不良行为记录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1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2015年以来不少于6个月的社保资金缴纳证明);12、企业简介。注:为了避免重复建设,本次采购的数字法庭系统需利用现有法院的数字化法庭存储设备和庭审媒体资源管理系统,存储设备和庭审媒体资源管理系统不另行采购;投标人所投数字法庭产品需与故城县人民法院现有数字化法庭的存储设备及后台管理系统无缝对接。(以上所有证件报名时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两套)。
采购数量:1批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