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汕头广播电视大学)的委托,对(汕头广播电视大学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和中职计算机实训室升级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ZSKST16-114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广播电视大学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和中职计算机实训室升级改造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最高限价为人民币818,000.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采购内容 |
规格数量 |
质保期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和中职计算机实训室设备 |
详见谈判文件“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
整个项目免费保修期为一年(含上门服务);如设备厂家保修期大于一年的,按厂家的保修时间计 |
合同签订后,在35个日历日内完成到货、安装、调试等工作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备注: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818,000.00元,最高限价资金包括所提供设备抵达指定交货地点的货物价格、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培训、税费及一切技术和售后服务等费用,超出采购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2、响应供应商需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报价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
五、该项目谈判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6年7月11日至2016年7月13日三个工作日(注:根据《广东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六、供应商资格:
(1) 响应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响应供应商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以上资质;
(3)响应供应商须为所投台式计算机、投影机、服务器、法制教育平台的厂家或代理商,并具备厂家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4) 响应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七、获取谈判文件方式:购买时带齐以下资料(原件校验后退还);
1、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加盖公章)
6、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8、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 年7月12日至2016年 7 月18日期间(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 7月 21日上午10 时00 分(提前半小时接收谈判响应文件)。
十、提交谈判响应文件地点: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十一、谈判时间:2016年 7 月21日上午10 时00分。
十二、谈判地点: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十三、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6年7月11日至2015年7月15日止。
十四、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汕头广播电视大学
联系人:汤先生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754-87123068
传真:0754-87123068邮编:515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4-87123068
附件: 1.委托协议2.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 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