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金税三期工程第二阶段总局数据资源建设项目云平台数据管理子项目第1包软件服务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金税三期工程第二阶段总局数据资源建设项目云平台数据管理子项目第1包软件服务包
项目编号:0703-1641CIC1H04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祁慧、洪林杨
项目联系电话:010-63348904、6334898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
联系方式:郭路、林伟哲,010-63410401、6341046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祁慧、洪林杨,010-63348904、63348986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00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金税三期工程第二阶段总局数据资源建设项目云平台数据管理子项目第1包软件服务包
招标项目的性质:政府采购
数量:1套
项目基本情况介绍:金税三期工程第二阶段总局数据资源云平台的平台层、数据层以及应用层的建设,其中平台层建设还包括云服务器软件、负载均衡软件、云数据库等18种软件产品的采购。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软件开发商作为投标人。 2、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4、投标人应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一级集成资质。 5、投标人应具有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质。 6、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7、投标人应具有所投大数据计算服务软件、分析型数据库、流计算服务软件、表格存储软件、对象存储软件产品的原厂商授权书和服务承诺函。 8、大数据计算服务软件、分析型数据库、流计算服务软件、表格存储软件、对象存储软件产品,每一种产品同一品牌原厂商只能授权一家投标人投标。 9、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0、符合和满足本项目其他要求和资质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9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11日 09:00 至 2016年07月18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一层东南侧标书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记备案并购买领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0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0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422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用A4纸装订成册,1份):
1、营业执照(加盖投标人公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只有递交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并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才有权购买招标文件。
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与投标。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鼓励开展信用担保。
2、扶持中小企业政策。